简论不当出生之损害赔偿的法理基
发布时间:2021-08-12 08:40
"不当出生(wrongful birth)",也称"错误出生",是指医师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时未尽相应职责,导致父母产下缺陷婴儿。由于不当出生带来了缺陷儿本人及其父母财产上以及精神上的损害,由此产生相应的赔偿问题。解决赔偿问题的前提是厘清不当出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理基础,包括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提起侵权之诉,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人权益。基于不同的法理请求权基础,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其主体及赔偿范围也有着重要的区别,对其进行详细的阐释,对于不当出生损害赔偿问题做针对性的探究有所裨益。
【文章来源】: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0,35(07)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不当出生的概念辨析
(一)不当出生与医疗事故
(二)不当出生与错误受孕
(三)不当出生与错误生命
二、不当出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理基础
(一)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1. 违法行为
2. 损害事实
3. 因果关系
4. 行为人主观过错
(三)不当出生侵权损害赔偿与违约损害赔偿之竞合
三、不当出生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主体与赔偿范围认定
(一)不当出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认定
1. 缺陷儿母亲
2. 缺陷儿父亲
3. 缺陷儿
(二)不当出生损害赔偿的范围认定
1. 财产损害赔偿
2. 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医师违反产前诊断义务的赔偿责任[J]. 房绍坤,王洪平.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6(06)
本文编号:3337995
【文章来源】: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0,35(07)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不当出生的概念辨析
(一)不当出生与医疗事故
(二)不当出生与错误受孕
(三)不当出生与错误生命
二、不当出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理基础
(一)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1. 违法行为
2. 损害事实
3. 因果关系
4. 行为人主观过错
(三)不当出生侵权损害赔偿与违约损害赔偿之竞合
三、不当出生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主体与赔偿范围认定
(一)不当出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认定
1. 缺陷儿母亲
2. 缺陷儿父亲
3. 缺陷儿
(二)不当出生损害赔偿的范围认定
1. 财产损害赔偿
2. 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医师违反产前诊断义务的赔偿责任[J]. 房绍坤,王洪平.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6(06)
本文编号:333799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337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