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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环境下欧盟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原则

发布时间:2021-09-28 04:27
  <正>欧盟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实施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对各成员国有直接适用的法律效力。这一条例不仅适用于欧盟内的企业或机构,而且适用于所有在提供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处理了欧盟内数据的企业或机构。因此,从实践意义上说,所有有意在欧洲开展相关数据业务的公司与社会组织都必须了解和遵守其规则。从规范意义上说,其对互联网环境下个人与社会的边界、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追求的限度的认识,有助于中国加深互联网环境下技术革新的规制。GDPR以六项原 

【文章来源】:青年记者. 2020,(15)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原则演变
核心原则的具体规定
    1.合法、公平和透明原则。
    2.目的性原则。
    3.数据最小化原则。
    4.准确性原则。
    5.储存限制原则。
    6.安全原则。
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解读[J]. 王翔.  法制博览. 2018(34)
[2]个人信息使用的三个关键点——以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为视角的分析[J]. 陈华丽.  青年记者. 2018(27)
[3]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主要内容与影响分析[J]. 王瑞.  金融会计. 2018(08)
[4]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简史[J]. 何波.  中国电信业. 2018(06)



本文编号:34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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