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背景下算法演进的风险及其法律规制——以域外模式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1-11-26 03:57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算法作为核心的人工智能技术给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也隐藏着许多涉及隐私、歧视等方面的风险给社会生活和法律制度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因此,需要在分析我国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国外先进经验,从数据源头以及算法技术自身两方面着手,在法律原则、个人权利、责任体系上进一步完善配置,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规范行政监管机构以及行业自律建设,共同推进人工智能背景下算法的透明化发展,从而实现法治与技术发展的共同进步。
【文章来源】: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4(02)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算法演进中的各类风险
(一)算法设计缺陷风险
(二)个人隐私泄漏风险
1. 数据的获取阶段。
2. 数据存储阶段。
3. 算法处理阶段。
(三)“算法集权”风险
(四)歧视风险
1. 技术因素导致的歧视。
2. 人为因素导致的歧视。
二、法律规制算法风险的域外经验及其主要模式
(一)数据源头监管立法强化行业主体责任模式如前所述,人工智能算法风险主要来源于数据采集、存储以及算法运行两个阶段,而对于数据层面风险的管控是目前最为现实可行,也是最为重要的环节。
(二)完善行政以及外部监督机构模式
(三)算法解释权模式
(四)数据保护官(DPO)模式
三、基于中国国情的法律规制路径
(一)我国算法风险规制现状
(二)我国应对算法风险中长期规划进路展望
1. 法律原则方面。
2. 健全个人权利配置。
3. 健全行政监管力量,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4. 人工智能算法的侵权责任划分。
四、总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工智能算法黑箱的法律规制——以智能投顾为例展开[J]. 徐凤. 东方法学. 2019(06)
[2]加拿大个人信息保护法对网络信息的保护及启示[J]. 李昱,程德安. 今传媒. 2019(09)
[3]大数据时代算法歧视的法律规制与司法审查——以美国法律实践为例[J]. 郑智航,徐昭曦. 比较法研究. 2019(04)
[4]算法权力的兴起、异化及法律规制[J]. 张凌寒. 法商研究. 2019(04)
[5]算法自动化决策风险的法律规制研究[J]. 孙建丽. 法治研究. 2019(04)
[6]人工智能侵权问题研究[J]. 熊予晴. 法制与社会. 2019(08)
[7]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路径:一个框架性讨论[J]. 汪庆华. 现代法学. 2019(02)
[8]自动决策算法的法律规制:以数据活动顾问为核心的二元监管路径[J]. 林洹民.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3)
[9]欧盟数据保护官制度研究[J]. 肖冬梅,成思雯. 图书情报工作. 2019(02)
[10]人工智能民事侵权责任研究[J]. 游文亭. 学术探索. 2018(12)
本文编号:3519349
【文章来源】: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4(02)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算法演进中的各类风险
(一)算法设计缺陷风险
(二)个人隐私泄漏风险
1. 数据的获取阶段。
2. 数据存储阶段。
3. 算法处理阶段。
(三)“算法集权”风险
(四)歧视风险
1. 技术因素导致的歧视。
2. 人为因素导致的歧视。
二、法律规制算法风险的域外经验及其主要模式
(一)数据源头监管立法强化行业主体责任模式如前所述,人工智能算法风险主要来源于数据采集、存储以及算法运行两个阶段,而对于数据层面风险的管控是目前最为现实可行,也是最为重要的环节。
(二)完善行政以及外部监督机构模式
(三)算法解释权模式
(四)数据保护官(DPO)模式
三、基于中国国情的法律规制路径
(一)我国算法风险规制现状
(二)我国应对算法风险中长期规划进路展望
1. 法律原则方面。
2. 健全个人权利配置。
3. 健全行政监管力量,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4. 人工智能算法的侵权责任划分。
四、总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工智能算法黑箱的法律规制——以智能投顾为例展开[J]. 徐凤. 东方法学. 2019(06)
[2]加拿大个人信息保护法对网络信息的保护及启示[J]. 李昱,程德安. 今传媒. 2019(09)
[3]大数据时代算法歧视的法律规制与司法审查——以美国法律实践为例[J]. 郑智航,徐昭曦. 比较法研究. 2019(04)
[4]算法权力的兴起、异化及法律规制[J]. 张凌寒. 法商研究. 2019(04)
[5]算法自动化决策风险的法律规制研究[J]. 孙建丽. 法治研究. 2019(04)
[6]人工智能侵权问题研究[J]. 熊予晴. 法制与社会. 2019(08)
[7]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路径:一个框架性讨论[J]. 汪庆华. 现代法学. 2019(02)
[8]自动决策算法的法律规制:以数据活动顾问为核心的二元监管路径[J]. 林洹民.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3)
[9]欧盟数据保护官制度研究[J]. 肖冬梅,成思雯. 图书情报工作. 2019(02)
[10]人工智能民事侵权责任研究[J]. 游文亭. 学术探索. 2018(12)
本文编号:351934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519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