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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将共同房产赠与子女的法律适用分析

发布时间:2021-12-16 04:34
  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同房产赠与子女的,应当受《合同法》的调整。在满足赠与合同成立要件的前提下,父母和子女间成立赠与合同关系,可以依照赠与的解释路径进行法律适用。在离婚协议依法保障子女权利的情况下,该赠与不负有法定义务及道德义务,则夫妻作为赠与人,任一方均可以任意撤销该赠与。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22)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离婚协议中赠与方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J]. 吕春娟.  人民司法. 2014(20)
[2]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能否撤销[J]. 李静.  人民司法. 2010(22)

博士论文
[1]论合同的第三人效力[D]. 仇晓洁.中国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53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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