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应承载宪法对家庭之制度性保障探究
发布时间:2024-02-03 21:13
无论是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还是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家庭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家庭的权益不受侵犯不仅是个人生活幸福的源泉,更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在我国宪法第49条中,明确提出了国家保护家庭这一内容;这充分说明了宪法对家庭提出了制度性保障。然而在民事立法中,家庭并未被认定为民事主体,这使得家产制从法律上来说也失去了应有地位,进而使得个人主义倾向明显,家庭主义受到抑制。对于这种情况,民法典应从法律上予以改变,以有效承载宪法对家庭的制度性保障,维护家庭应有的法律地位。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宪法对家庭之制度性保障的内涵
1. 应就家庭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2. 家庭之制度性保障的理念为建立家庭本位
3. 家庭之制度性保障的关键在于赋予家庭民事主体地位和权利
4. 家庭之制度性保障的核心应集中在传统家产制的规范上
二、既有民事立法在家庭之制度保障方面的缺失
1. 家庭在现有民事立法中不具有民事主体地位
2. 家庭财产在现有民事立法中几乎被废弃
三、民法典编纂应当对家庭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本文编号:389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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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宪法对家庭之制度性保障的内涵
1. 应就家庭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2. 家庭之制度性保障的理念为建立家庭本位
3. 家庭之制度性保障的关键在于赋予家庭民事主体地位和权利
4. 家庭之制度性保障的核心应集中在传统家产制的规范上
二、既有民事立法在家庭之制度保障方面的缺失
1. 家庭在现有民事立法中不具有民事主体地位
2. 家庭财产在现有民事立法中几乎被废弃
三、民法典编纂应当对家庭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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