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鉴定“二元化”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7-26 17:07
本文关键词:医疗纠纷鉴定“二元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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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鉴于医疗行为的专业性,普通人甚至法官往往难以准确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是医疗侵权,鉴定结论成为法官判定案件性质、确定责任及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但是医疗纠纷鉴定的二元化给司法机关采信鉴定结论带来了混乱。本文简要分析鉴定二元化产生的原因,提出完善建议,包括统一医疗损害鉴定模式,统一医疗损害鉴定有关法律法规等。
【作者单位】: 海南医学院人文社科部;
【关键词】: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鉴定二元化
【基金】:2013年海南医学院课题HYP201304 2014年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课题QRYPT201403
【分类号】:D923
【正文快照】: 医疗鉴定制度的二元化,是指以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以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医疗过错鉴定并存的现象。实践中二元化的鉴定制度常常会导致同一案件因为鉴定方式的选择不同而产生不同的鉴定结论和判决结果,影响司法的权威性。一、鉴定模式二元化产生的原因(一)法律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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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强钰琳;我国“二元化”医疗鉴定模式研究[D];华侨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57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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