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构建
发布时间:2017-07-27 17:08
本文关键词:论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构建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从1985年颁布施行以来,由于我国经历了改革开放的巨大变革,社会现实情况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公民的个人可分配财产不断地增多。加之社会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公民的继承观念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为了适应新时期的财产转移关系的需要,加快《继承法》的修订已经势在必行,其中构建遗产管理人制度是一项相当重要的任务。我国法律体系中没有遗产管理人制度,与之相关的规定是遗嘱执行人和遗产保管人制度。然而这两种制度都不能够妥善地解决司法实践中发生的所有纠纷。特别是当被继承人未留有遗嘱,遗嘱中没有写明由谁担任遗嘱执行人,或者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因主观或客观上的原因不能够担任执行人,以及无人承受遗产时,遗产管理人制度的优越性就会显现出来。为了更好地调整遗产继承方面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我国在未来修订《继承法》时应当构建遗产管理人制度。本文共分为五大部分,首先第一部分引入案例,然后介绍了遗产管理人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要构建遗产管理人制度第一步必须要对遗产管理人的概念以及法律地位进行合理的界定,以此才能够厘清遗产管理人的职权关系。本文试图通过对遗产管理人以及遗产保管人和遗嘱执行人的三者的联系和区别进行分析整理,进而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相关概念。关于遗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大致可分为代理权说和固有权说,其中固有权说中的任务说更具有说服力一些,该学说认为遗产管理人不是特定主体的利益代表,因而具有更为全面的职能。其次,本文第二部分通过分析构建遗产管理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的角度阐述了构建该项制度的重要意义。遗产管理人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的特质,在从事遗产处置的事务时更加高效快捷:按照遗产完整性和安全性的要求,也呼唤一套合理有效的制度来规范遗产管理过程;遗产管理人制度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公民继承观念可以接纳遗产管理人,因而该项制度可以在我国落地生根。另外设立遗产管理人制度可以解决遗产权利人利益实现被动、无人承受遗产没有法律规定的尴尬困境。最后本文的第三到第五部分,分别从遗产管理人的选任和任职终止、遗产管理人的职权、以及遗产管理人的赔偿责任,这几个方面对构建遗产管理人制度进行外国立法的考察,从而提出构建我国遗产管理人制度的一些建议,希望对完善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体系有所裨益。
【关键词】:继承 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3.5
【目录】:
- 中文摘要5-6
- abstract6-10
- 序言10-11
- 一、遗产管理人的概述11-16
- (一) 典型案例分析11-13
- 1. 案情简介11-12
- 2. 案例评析12-13
- (二) 遗产管理人的概念的界定13-14
- 1. 遗产管理人的含义13-14
- 2. 遗产管理人与遗嘱执行人、遗产保有人的区别14
- (三) 遗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14-16
- 1. 代理权说15
- 2. 固有权说15-16
- 二、我国设立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意义16-19
- (一) 遗产管理人制度设立的可行性分析16-17
- 1. 遗产管理人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16-17
- 2. 遗产完整性和安全性的要求17
- 3. 遗产管理人制度具有社会基础17
- (二) 遗产管理人制度设立的必要性分析17-19
- 1. 遗产继承人及债权人利益实现被动18
- 2. 无人承受遗产的管理没有明确规定18-19
- 三、遗产管理人的选任及任职终止19-22
- (一)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19-20
- 1. 英美法系国家遗产管理人的选任19
- 2. 大陆法系国家遗产管理人的选任19
- 3. 我国构建的遗产管理人选任方式19-20
- (二) 遗产管理人任职终止的情形20-22
- 1. 无有效的遗产管理人或其死亡21
- 2. 被撤销任职21
- 3. 自行辞职21-22
- 四、遗产管理人的职权22-25
- (一) 遗产管理人的权利22-23
- 1. 遗产管理权22
- 2. 取得报酬权22-23
- (二)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23-25
- 1. 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册23
- 2. 妥当保存、管理遗产23-24
- 3. 公告、确认遗产权益人24
- 4. 报告遗产管理账目24-25
- 5. 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及交付遗产25
- 五、遗产管理人的赔偿责任25-27
- (一) 遗产管理人的赔偿责任性质认定为侵权责任26
- (二) 遗产管理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采纳过错原则26
- (三) 继承人不当管理时承担无限责任26-27
- 结语27-28
- 参考文献28-30
- 致谢30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付翠英;;遗产管理制度的设立基础和体系架构[J];法学;2012年08期
2 陈乃高;;试析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J];中国司法;2008年05期
3 于恩忠;遗嘱执行制度完善之我见[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01期
4 仲相,韦宇宁;论遗产清算[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04期
5 高晓春;论遗嘱执行人[J];甘肃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04期
,本文编号:58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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