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治产人制度对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7-08-03 10:28
本文关键词:禁治产人制度对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启示
【摘要】:我国监护制度与古老的禁治产人制度存在着密切的继受关系。如今我国监护制度中存在的许多不足或可以从禁治产人制度中寻找到解决方案。本文简要介绍了禁治产人制度,并认为我国现行监护制度中存在着范围划分不合理、实施成本高、削弱人情等问题。作者试图探求禁治产人制度中的合理部分用以完善我国的监护制度。
【作者单位】: 中山大学;
【关键词】: 禁治产人 监护制度 范围 人权
【分类号】:D923
【正文快照】: 禁治产人制度始于罗马法时代,曾经作为保护成年精神病人等同时兼顾交易安全的一项古老制度。自上个世纪以来,相继被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取消。我国的监护制度亦是与其有着密切的继受关系。故其对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仍有可借鉴之处和积极意义。 一、我国监护制度的不足 (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李克凝;试论禁治产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太原大学学报;2002年04期
2 檀宾宾;;论禁治产人制度在我国监护制度中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2年28期
3 刘宁微;;论禁治产人制度在我国监护制度完善中的作用[J];前沿;2010年13期
4 李建华;我国民法应建立禁治产人制度——对完善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思考[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06期
5 ;[J];;年期
,本文编号:61393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6139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