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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部分权利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06 22:17

  本文关键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部分权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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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社会随着人们居住条件的改善,独门独院的居住方式愈发少见,人们的住所从独立式住宅搬进了公寓大厦,从一条胡同几十口人到一栋楼、一个商业小区几千上万人,短短二十几年人们的居住模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多了纠纷就随之而来,在一栋楼里,共同的墙壁、走廊、电梯怎么使用,小区绿地是否可以归属于一楼的业主,停车位、停车库为什么会卖给非本小区的业主,屋顶楼台是否可以使用这些都是当下社会常见共有权纠纷的问题。虽然我国在2007年颁布并实施了《物权法》,在2009年由最高法公布并施行的《法释[2009]7号》司法解释虽然基本满足了我国目前的一些关于共有权的司法纠纷,但是具体要以什么标准,什么方式来确定区分所有权共有权共有部分的范围、权利的归属,以及区分所有权人对共有部分享有哪些权利,应履行哪些义务这些在现有法律中仍尚有不明之处。本文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权为基础结合实际案例,对区分所有权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进行讨论,首先通过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概念、性质,将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制度与其他国家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制度横向比较分析我国现有法律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制度的缺陷,结合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义务,对区分所有权人对共有部分所享有的收益权、修缮权、处分权和区分所有权人对共有部分负有维持和保护义务、承担对共有部分维修费用的义务进行了论述。其次分析我国共有部分中的专有部分,论述专有使用权的成立方式、消灭的规定,并对实务中停车位、屋顶平台、绿地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其权利归属。最后结合现有法律的缺失论述我国区分所有权人之共有权权利行使出现的业主个体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共有权客体界定不清、共有部分权属不明三方面对保护区分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产生的影响问题,并从程序、制度、救济等方面对如何保护区分所有权共有权人的权利提出了确认业主个体诉权、明确共有部分权利归属、强化业主委员会地位等具体办法。为我国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立法,理顺各学术研究间不同学说的关系,解决现实中出现的一系列关于共有权纠纷的问题提供方向。
【关键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共有部分 专有使用权
【学位授予单位】:延边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3.2
【目录】:
  • 摘要6-7
  • Abstract7-11
  • 第一章 绪论11-14
  • 1.1 问题的提出11-12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12-13
  • 1.3 研究范围与方法13-14
  • 第二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概述14-25
  • 2.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14
  • 2.2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概述14-17
  • 2.2.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权的概念14-15
  • 2.2.2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权的性质15-17
  • 2.3 共有部分的界定17-20
  • 2.3.1 各国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界定17-18
  • 2.3.2 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界定18-20
  • 2.4 建筑物区分共有权人的权利20-23
  • 2.4.1 共有部分的收益权20-21
  • 2.4.2 共有部分的修缮权21-22
  • 2.4.3 共有部分的处分权22
  • 2.4.4 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权利的现状22-23
  • 2.5 建筑物区分共有权人的义务23-25
  • 2.5.1 对共有部分负有维持和保护义务23-24
  • 2.5.2 承担对共有部分的维修费用24-25
  • 第三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使用权25-33
  • 3.1 专有使用权的成立方式25-26
  • 3.1.1 管理规约25
  • 3.1.2 商品房买卖合同25-26
  • 3.1.3 共有的法理26
  • 3.2 专有使用权消灭的规定26-27
  • 3.2.1 被所有权吸收26-27
  • 3.2.2 合同约定消灭条件出现27
  • 3.2.3 法律规定事项的出现27
  • 3.3 相关法规内容27-28
  • 3.3.1 区分所有人间内部效力27
  • 3.3.2 对区分所有权受让人的效力27-28
  • 3.4 专有使用权之实务问题探讨28-33
  • 3.4.1 停车位28-29
  • 3.4.2 屋顶平台29-30
  • 3.4.3 绿地30-33
  • 第四章 建筑物区分共有权人权利行使的阻碍及完善建议33-37
  • 4.1 建筑物区分共有权人权利行使的阻碍33-34
  • 4.1.1 业主个体没有诉讼主体资格33
  • 4.1.2 共有权客体界定不清晰33-34
  • 4.1.3 共有部分的权属不明确34
  • 4.2 建筑物区分共有权人权利行使的完善建议34-37
  • 4.2.1 强化业主委员会的地位34-35
  • 4.2.2 确认业主个体诉讼的资格35
  • 4.2.3 明确共有部分的权利所属35-36
  • 4.2.4 强化街道办事处的监督、调节职能,赋予行政处罚权36-37
  • 结论37-38
  • 参考文献38-40
  • 致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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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80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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