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的刑事主体地位分析
发布时间:2019-09-27 22:43
【摘要】: 2006年1月1日,我国新《公司法》颁布后正式生效,其中用一节的内容做了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正式承认了一人公司,并提出了一人公司的法律概念,规定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标志着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巨大进步,但其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对传统公司法律制度形成了直接挑战,也为刑法领域提出了新问题。对于一人公司实施犯罪,如何确定其刑事主体地位?目前刑事法律范围内还没有做出专门的明确规定,鉴于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在诸多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区别,因此探析一人公司的刑事主体地位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本文试图对不同类型的一人公司进行专门分析,探讨其在不同的情形下是否具备单位犯罪主体资格,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应该否定其资格的一系列问题。 文章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一人公司概述,主要介绍了一人公司的概念、分类以及其特殊性等。在我国正式承认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之前,就存在关于一人公司的不同观点,通过对这些观点的阐述,分析了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人格制度的挑战,研究了一人公司特征的刑法意义以及探讨其刑事主体地位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关于一人公司犯罪的刑事主体地位的争议,以及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重点分析了有关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的区别,这是区分一人公司刑事主体地位的诱因所在。 第三部分主要针对一人公司的单位适格性进行了分析,按照一人公司的分类分别对国有独资公司、单一法人股东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单一自然人股东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以及实质上的一人公司进行了研究,确定了以上几类一人公司是否具有单位犯罪主体资格。该部分还对一人公司内部工作人员犯罪如何定性做了回答。 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一人公司作为单位犯罪主体的资格否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刑法中的单位人格否定,由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二是借鉴民商法中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对符合条件的一人公司进行法人格否定,直接追究其单位主管或直接责任人的自然人责任。并对用间接正犯理论解释一人公司人格否定的理论做了批判。 第五部分通过对分则中的走私犯罪进行分析,讨论了一人公司在具体罪名情形下的刑事主体定性。 第六部分阐述了研究一人公司刑事主体地位的刑法意义,具体分析了一人公司主体地位的确定对刑罚的影响以及如何确定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时一人公司的诉讼代表人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刑事法律的修正建议,以求更好地规制一人公司犯罪问题。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22.291.91;D924
本文编号:2542934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22.291.91;D924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艾建生;一人公司犯罪主体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254293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flw/25429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