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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法思维应对金融创新

发布时间:2017-04-14 14:22

  本文关键词:以商法思维应对金融创新,,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正随着近十年居民收入的快速增加,居民对专业财富管理的需求日益强烈,这些需求带动了资产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围绕资管计划,尤其是结构化资管计划的争议也日益增多。在最近的宝万之争中,万科公开举报宝能,其中主要涉及宝能名下的九个结构化资管计划的合法性。此外,针对结构化金融产品的诉讼也时有发生。在2015年股灾中,一名投资者李某作为委托人(劣后受益人)与某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设立结构化信托计划。由于市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词】劣后受益人;结构化金融产品;股灾;万科;法律关系;合同无效;金融体制;商事交易;传统民法;资产管理;
【分类号】:D923.99;F832
【正文快照】: 着近十年居民收入的快速增加,居民对专业财富管理的需求日益强烈,这些需求带动了资产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围绕资管计划,尤其是结构化资管计划的争议也日益增多。在最近的宝万之争中,万科公开举报宝能,其中主要涉及宝能名下的九个结构化资管计划的合法性。此外,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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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0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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