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商法论文 >

《海商法》有关迟延交付规定的不足

发布时间:2017-06-16 18:02

  本文关键词:《海商法》有关迟延交付规定的不足,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回顾了国际公约对迟延交付的观点.详细分析了我国《海商法》中的有关条款.指出其不足之处是:对于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交付时间、承运人又未在合理时间内交付的情况,未能当作迟延交付来对待.
【作者单位】: 集美航海学院航海系
【关键词】海商法 迟延交付 灭失或损害 经济损失
【分类号】:U692.124
【正文快照】: 0前言自199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采纳了一些国际公约中涉及海商法内容的规定.《海商法》第50条第1款对海运货物迟延交付的定义是:“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货.”这个定义是考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毛华;马丹;;试论港口经营人的归责原则[J];珠江水运;2011年08期

2 ;[J];;年期

3 ;[J];;年期

4 ;[J];;年期

5 ;[J];;年期

6 ;[J];;年期

7 ;[J];;年期

8 ;[J];;年期

9 ;[J];;年期

10 ;[J];;年期


  本文关键词:《海商法》有关迟延交付规定的不足,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45602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flw/45602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7e650***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