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土地法论文 >

我国污染场地土壤治理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15 07:15

  本文关键词:我国污染场地土壤治理法律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建设用地的紧缺迫切需要在满足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的同时,寻求对城市土地资源匮乏的有效补给。于是,人们将目光投向了工业留给城市的“遗产”——污染场地。污染场地因其数多面大、部分地理位置优越蕴涵着巨大的商机和经济利益。然而我国污染场地相关立法与法律制度的严重失范,致使我国部分地区屡屡发生污染场地中毒事件,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与再开发问题由此引起了社会与政府高度关注。 文章除引言外共计四部分论述了污染场地土壤治理概况、法律现状及其存在问题、域外法律考察以及完善对策等问题,具体如下:第一部分首先对污染场地进行界定,将污染场地的污染对象限制在土壤污染,重点探讨因城市工商用地污染而产生的污染场地土壤治理问题。试图透过我国污染场地土壤治理实践现状,分析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的潜在风险,进而揭示与挖掘二者间矛盾的根源——立法与制度的不完善。 第二部分从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立法历史脉络与成果中发现立法分散无系统性、指导性强可操作性差、法律位阶低等缺陷,对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现存制度梳理中发掘污染场地土壤调查评估程序虚设与土壤风险评估及环评的不足、土壤治理责任的不清、资金筹措渠道狭窄、土壤信息公开制度关键信息未覆盖等问题。 第三部分通过“他山之石”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立法考察,从立法体系与具体内容两方面阐述与分析域外经验,在污染场地土壤调查评估程序的启动、土壤治理责任的认定、土壤治理资金的筹集以及土壤信息的收集与公开等方面给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启示。 第四部分针对上述之法律困境及域外经验,从立法与制度两维度进行有益探索。首先,应在国家层面制定专门立法并配置完整有效的框架要素,地方层面出台相应配套的地方法律规范,健全我国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立法体系。其次,,依上述现存制度之不足,分别对症下药。第一,应通过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启动合理设定、风险评估与环评制度有效执行以完善污染场地土壤调查评估制度;第二,应根据不同的主体即污染者、国家及政府、土地使用权人确定不同的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认定机制;第三,在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前提下,建立适合我国污染场地治理基金制度,引入污染场地再开发社会融资机制,实现“政府、污染者、社会”三元共同融资的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资金筹措机制;第四,分别从污染场地跟踪管理系统、公众获知相关信息平台、信息受阻救济制度的建立三方面构建污染场地土壤信息公开制度。
【关键词】:污染场地 土壤 治理 调查评估 治理主体 信息公开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2.3
【目录】:
  • 内容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5
  •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10-11
  • (二) 研究综述11-13
  • (三) 研究方法与思路13-14
  • (四) 研究创新点14-15
  • 一、 我国污染场地及其土壤治理概况15-26
  • (一) 污染场地的界定15-18
  • 1.污染场地的概念厘清15-17
  • 2.污染场地的类型划分17-18
  • (二) 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现状及其风险18-23
  • 1.我国污染场地土壤治理实践现状18-21
  • 2.污染场地土壤治理所面临的风险21-23
  • (三) 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的意义23-26
  • 1.保障人体健康与环境安全24
  • 2.缓解城市用地紧张局面与土地集约化利用24
  • 3.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24-26
  • 二、 我国污染场地土壤治理法律现状及问题剖析26-41
  • (一) 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立法现状26-32
  • 1.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立法梳理26-29
  • 2.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相关法律制度阐述29-32
  • (二) 污染场地土壤治理问题剖析32-41
  • 1.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缺乏统合性立法32-33
  • 2.污染场地土壤调查评估制度不完善33-35
  • 3.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不清35-38
  • 4.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资金筹措渠道狭窄38-39
  • 5.污染场地土壤信息公开制度关键信息未覆盖39-41
  • 三、 域外污染场地土壤治理法律考察41-51
  • (一) 域外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立法体系概述41-44
  • 1.美国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立法体系41-42
  • 2.欧盟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立法体系42
  • 3.日本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立法体系42-43
  • 4.台湾地区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立法体系43-44
  • (二) 域外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相关制度分析44-51
  • 1.污染场地土壤调查评估程序的启动44-46
  • 2.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的认定46-47
  • 3.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资金的筹集47-48
  • 4.污染场地土壤信息的收集与公开48-51
  • 四、 我国污染场地土壤治理的完善思考51-63
  • (一) 健全污染场地土壤治理法律体系51-52
  • 1.国家层面:制定专门立法并配置完整有效的框架要素51-52
  • 2.地方层面:出台相应配套的地方法律规范52
  • (二) 完善污染场地土壤调查评估制度52-55
  • 1.污染场地土壤调查评估启动合理设定52-53
  • 2.污染场地土壤风险评估与环评制度有效执行53-55
  • (三) 设立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认定制度55-59
  • 1.污染者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的认定55-57
  • 2.国家及政府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的承担57-58
  • 3.污染场地土地使用权人责任的设定58-59
  • (四) 开拓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资金筹措渠道59-61
  • 1.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59
  • 2.建立适合我国污染场地治理基金制度59-60
  • 3.引入污染场地再开发社会融资途径60-61
  • (五) 完善污染场地土壤信息公开制度61-63
  • 1.建立污染场地跟踪管理系统62
  • 2.建立公众获知相关信息平台62
  • 3.建立信息受阻救济制度62-63
  • 结语63-64
  • 参考文献64-71
  • 致谢71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胡建淼;杨登峰;;有利法律溯及原则及其适用中的若干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06期

2 张胜田;林玉锁;华小梅;徐亦刚;田猛;江希流;;中国污染场地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7年06期

3 王欢欢;樊海潮;;美国“棕色区域”的治理法律介评[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7年07期

4 葛海虹;;欧洲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简介[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0年01期

5 李冬梅;;论美国《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上的环境责任标准[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06期

6 李冬梅;;美国CERCLA对构建我国土壤污染清理、修复法律责任的启示[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06期

7 陈德敏;薛婧媛;;中国土壤污染现状与法律责任解读[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1期

8 王宏巍;;俄罗斯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及其对构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启示[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9年04期

9 余勤飞;侯红;吕亮卿;周友亚;田军;李发生;;工业企业搬迁及其对污染场地管理的启示——以北京和重庆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0年11期

10 罗思东;美国城市的棕色地块及其治理[J];城市问题;2002年06期


  本文关键词:我国污染场地土壤治理法律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0791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tudifa/30791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cfe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