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法律制度研究
本文关键词: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法律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是我国土地公有制条件下产生的制度。2003年政府运用土地供给对土地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土地供给逐渐成为我国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与财政、货币、产业政策等传统的宏观调控工具不同,土地供给以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土地价格等作为调控的制度工具,具有调控手段与调控对象同一性、与传统调控工具协同性、调控的社会关系多样性等特征,有效的弥补了财政、货币、产业等传统调控手段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不足。我国政府以土地供给为调控工具和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行为必须依宏观调控法进行,遵循宏观调控法的规定。然而在现阶段,我国土地供给调控法律制度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偏离公益目标,表现在公益用地范围的立法界定不清晰、耕地保护功能被削弱、保障性住房用地和生态用地在供给总量和供地结构上都存在着偏差;第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土地供给调控的利益取向不一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调控权配置不合理,土地资源配置权与地方分权错位,土地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第三,调控程序规范缺失,表现在宏观调控中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广泛存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决策中的公众参与程度较低;第四,制度工具的配置不符合比例原则。表现在:制度工具不能够及时回应市场的制度需求,如在土地利用规划欠缺刚性约束、土地利用计划欠缺利益调节机制、土地价格的法律规制欠缺常态化等方面。上述问题影响了政府在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决策过程中的公正性,调控的制度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调控效果被削弱。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涉及到多个学科领域,本文综合运用政治学、制度经济学、土地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分析工具,并以法学分析为核心,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宏观调控制度、土地管理制度、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等方面的内容。笔者发现,土地供给作为宏观调控工具与土地所有制形式有关,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公有制的制度前提下,政府对土地供给总量和供给结构的控制更具有制度优势。我国将土地供给视为宏观调控的工具和手段具有突出的本土特色,与我国现阶段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特殊社会环境相适应的。但是,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是新生事物,如何在宏观调控法律框架内良好的运行在学术研究层面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我国学术界持续关注着土地供给在宏观调控中运行的经济绩效,却忽视法律规范在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过程中对政府权力的约束、对调控目标公益性的维护、对调控程序正当性的规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经济改革的进程已进入深水区,土地财政也面临着制度转型。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制度规范应从传统的行政模式转化为法治模式。宏观调控法治化要求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正当、适度并遵循正当程序,要确保政府宏观调控决策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平衡社会各方利益需求;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调控权力;通过合理配置制度工具,最大限度的克服政府的调控失灵,实现宏观调控决策的公平正义。宏观调控法治化的要求为宏观调控行为设置了正当性标准,基于此,笔者从调控目标、调控权力、调控程序和制度工具配置四个方面,构建了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法理模型,为土地供给宏观调控行为提供可依据的正当性标准:第一,在调控目标上,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要实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保障社会公共物品的供给,维护公共利益。以此为基础,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核心目标就是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首先要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其次要保护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再次要保障基本居住权,最后要保护生态用地;第二,在调控权力合理配置上,要保障调控主体法定和授权法定,要保障调控权力得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要保障调控权力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进行合理配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调控权合理划分,如规划权在中央与地方的分权;第三,在调控程序上,中央政府在制定调控决策的过程中要注重公众参与机制,如在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听取地方政府、市场主体、利害关系人等意见和利益诉求,保持中央与地方间的信息畅通,健全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政府宏观调控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第四,在制度工具配置上,健全和完善制度工具的相关法律制度,使制度工具的配置更加符合比例原则,如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调控制度的地位、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合理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强化土地利用计划对土地市场的回应性,并强化土地价格的杠杆作用。笔者考察了代表性国家和地区关于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立法情况,列举了美国、日本、德国、英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关于宏观调控基本立法及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特色制度,如德国的土地规划制度、日本的地价公示制度、美国和英国的公众参与制度、香港的土地计划制度等,分析了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制度经验,为我国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借鉴和立法参考。针对我国现阶段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法律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规范的立法建议:第一,在调控目标层面,强化土地供给的公益性目标,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调控目标上保持一致;第二,在调控权力层面,合理配置调控权,确立中央政府决策者和立法者的地位,给予地方政府适当的权力,如在执行中央政府调控决策中针对本地区事务具有一定的立法权、在编制和执行本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过程中拥有一定的自主权等;第三,在调控程序层面,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中央政府和地主政府在信息收集方面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出台相关立法确立和规范公共参与机制;第四,在调控工具配置层面,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规范地位,提升编制土地利用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完善土地的定价机制和公示机制,发挥土地价格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杠杆作用。
【关键词】: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法理模型 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土地价格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33
【目录】:
- 摘要4-7
- ABSTRACT7-11
- 论文基本内容11-14
- 逻辑结构图14-18
- 第1章 绪论18-35
- 1.1 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18-20
- 1.1.1 选题的背景和目的18-19
- 1.1.2 选题的意义19-20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20-32
- 1.2.1 国外研究综述20-26
- 1.2.2 国内研究综述26-32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32-33
- 1.3.1 研究思路32
- 1.3.2 研究方法32-33
- 1.4 难点、创新与不足33-35
- 1.4.1 本文的难点33
- 1.4.2 本文的创新33-34
- 1.4.3 本文的不足34-35
- 第2章 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制度解析35-65
- 2.1 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基本含义35-49
- 2.1.1 土地供给的含义35-40
- 2.1.2 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含义40-44
- 2.1.3 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法律属性44-46
- 2.1.4 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法律特征46-49
- 2.2 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依据49-62
- 2.2.1 理论依据49-53
- 2.2.2 现实依据53-59
- 2.2.3 制度依据59-62
- 2.3 土地供给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机理62-65
- 2.3.1 供地总量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62-63
- 2.3.2 供地结构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63-65
- 第3章 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正当性标准65-91
- 3.1 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法理模型65-76
- 3.1.1 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65-69
- 3.1.2 宏观调控权合理配置69-71
- 3.1.3 调控程序正当71-74
- 3.1.4 调控工具配置符合比例原则74-76
- 3.2 代表性国家(地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制度验证76-91
- 3.2.1 代表性国家(地区)宏观调控立法基本运行状态76-80
- 3.2.2 代表性国家(地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制度特色80-86
- 3.2.3 代表性国家(地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经验借鉴和启示86-91
- 第4章 我国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91-104
- 4.1 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历史进程91-94
- 4.1.1 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制度前提91-92
- 4.1.2 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演进92-94
- 4.2 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94-104
- 4.2.1 土地供给调控偏离公益目标94-96
- 4.2.2 中央与地方政府宏观调控权配置不合理96-98
- 4.2.3 土地供给调控程序规范缺失98-100
- 4.2.4 调控工具不能回应房地产市场制度需求100-104
- 第5章 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完善104-124
- 5.1 明确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公共利益目标104-109
- 5.1.1 界定公益用地的法定范围104-106
- 5.1.2 保障耕地和生态用地红线106-107
- 5.1.3 完善公益性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给机制107-109
- 5.1.4 将民生用地列为公益用地的法定范围109
- 5.2 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政府土地供给的调控权109-112
- 5.2.1 保障中央与地方政府调控目标的一致性109-111
- 5.2.2 优化中央与地方政府宏观调控权配置111
- 5.2.3 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土地利益分配关系111-112
- 5.3 优化土地供给宏观调控程序112-116
- 5.3.1 建立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制度112-114
- 5.3.2 完善供地决策制定的公众参与机制114-116
- 5.4 合理配置土地供给调控工具116-124
- 5.4.1 赋予土地利用规划法律规范地位116-118
- 5.4.2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的市场回应性118-120
- 5.4.3 完善地价调控机制120-124
- 结语124-125
- 附录:2003年至2014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125-131
- 参考文献131-144
- 致谢144-146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146-147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章剑锋;;北京保障性住房供地悬疑[J];南风窗;2008年08期
2 ;[J];;年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郭其友;陈婧;;土地供给与经济周期: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理论诠证[A];“科学合理用地,推进海西建设”——福建省土地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7年
2 张洪;;论我国城市土地供给的产权创新[A];新技术在土地调查中的应用与土地科学技术发展-2005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5年
3 郭其友;陈婧;;土地供给与经济周期: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理论诠证[A];全国高校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第20次会议论文集(第三册)[C];2006年
4 张小军;;北京市土地供给与需求关系研究[A];北京学研究文集2007[C];2007年
5 陈龙乾;陈龙高;;土地供给视角下的我国房地征收制度研究[A];2007年中国土地学会年会论文集[C];2007年
6 陈龙乾;陈龙高;;土地供给视角下的我国房地征收制度探析[A];中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新农村建设研究[C];2008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杜新波;土地供给,保障经济稳定和安全[N];中国国土资源报;2004年
2 ;增加土地供给 改变房价预期[N];中国房地产报;2013年
3 潘晟;土地供给需寻求制度突破[N];上海金融报;2013年
4 ;土地供给决定房价的未来[N];南方日报;2013年
5 记者 王媛;土地供给重点保障基础设施民生项目[N];哈尔滨日报;2011年
6 于兵兵;土地供给增加给房市带来福音?[N];威海日报;2007年
7 李开发;现有土地供给政策应有所调整[N];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
8 记者 尤海峰;盘活国有资产 增加土地供给[N];温州日报;2010年
9 本报记者 张晓玲;新拆迁条例难产背后:土地供给制度亟待破局[N];21世纪经济报道;2011年
10 本报记者 胡丹 通讯员 瞿德志 蔡春;用“加减法”破解土地供给难题[N];黄冈日报;2012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马小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给制度分析[D];重庆大学;2009年
2 杨志荣;土地供给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浙江大学;2008年
3 郑萍;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法律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2015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郗磊;土地供给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机制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
2 梅光;中日城市化土地供给的对比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15年
3 刘艳君;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传导机制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06年
4 蔡建峰;土地供给对经济发展贡献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
5 王瑞;我国城市土地供给问题研究[D];云南大学;2013年
6 林琳;土地供给对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影响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
7 沈悦;基于信息系统的郑州城市土地供给绩效评价[D];广东工业大学;2014年
8 邵华;我国城市土地供给问题研究[D];重庆大学;2006年
9 曹亚兵;土地供给与房地产价格[D];复旦大学;2011年
10 李萍;论城市的土地供给制度[D];郑州大学;2011年
本文关键词:土地供给参与宏观调控的法律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46152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tudifa/46152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