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制度中公共利益内涵的宪法学透视
发布时间:2020-08-22 17:52
【摘要】:“公共利益”,一个法学领域中极其重要的概念,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被赋予基本价值准则的地位。公共利益作为征收制度中的合法依据,是各国都予以认可的构成要件之一。公共利益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宪法学问题,我国于2004年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将“公共利益”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下来。随着《宪法修正案》的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也都引入了“公共利益”这一原则。尽管如此,但在制度层面中一直未对公共利益界定。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土地征收行为也愈加频繁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在全国范围内发生了诸多恶性暴力事件,例如“湖南嘉禾暴力拆迁案”、“江西宜黄强拆案”等等。在此基础上,社会各界都纷纷希望2011年1月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能够有效杜绝此类暴力事件。然而新条例的出台并未遏制征地悲剧,因土地征收引起的矛盾依旧存在。本文认为,这些事件并不是偶然的,究其根本,我们不难发现上述暴力事件的发生,它不仅受经济利益驱动,更重要的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不完善。随着我国城市进程的不断发展变化,我国在立法中对公共利益范围和内容的界定不明晰,程序机制的缺乏,救济途径的不完善等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在如今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这会的背景下,加强对公共利益问题的进一步研究,寻觅一条与我国国情相符合的公共利益界定及实现的道路,从而解决土地征收中的矛盾,达到真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目的。在此基础上,本文采用理论分析、比较分析以及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进行了撰写。具体为:第一部分概述了公共利益,主要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侧重于阐述公共利益的概念。首先,对界定公共利益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其次,对公共利益与其他相似概念进行了辨析。另一方面,阐述了我国关于公共利益的历史发展,从而更加清晰的界定公共利益。第二部分,主要从理论层面对公共利益进行解读,主要概括了公共利益的五种理论。第三部分,主要从制度层面对公共利益进行了解读。首先主要采取比较的研究方法,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的不同法系关于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作出概述,总结可以供我国借鉴的先进经验。其次,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共利益的规定,以及我国在定义公共利益内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从而提出完善我国公共利益在制度层面的措施。第四部分,从土地征收的视角出发,以实证分析方法对公共利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究其原因,找出改善路径。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1
本文编号:2800970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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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大元;宪法文本中“公共利益”的规范分析[J];法学论坛;2005年01期
本文编号:280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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