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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私有财产权的民事立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1-05-21 08:34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次明确地将“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纳入到国家的根本法中,这是我国宪法变革的一大成果,标志着我国宪法观念的一大革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思想和理念。私有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保护私有财产权不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还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但是,保护私有财产权仅有宪法层面上的规定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部门法规范中的一般具体条款来予以配合。而目前作为调整市场经济最重要的部门法律——民法,在立法上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还不够到位,缺乏相应的指导原则和某些具体规定。基于此,本文选择了以完善私有财产权的民事立法为研究对象,从私有财产权的基本原理出发,厘清私有财产权的概念,确定私有财产权的范围,并探究了保护私有财产理论的源流演变。通过对私有财产权的法理价值的分析,探寻其应受到法律保护的必要性;通过对私有财产权民法保护的宪政基础和立法现状的分析,归纳出我国要加强私有财产权民事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私有财产权民事立法的几点构想。 

【文章来源】: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2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私有财产权的基本理论概述
    (一) 私有财产权的概念辨析
    (二) 私有财产权保护理论源流之演变
    (三) 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二、私有财产权民法保护的宪政基础
    (一) 私有财产权的宪法含义及宪政意义
    (二) 我国宪法有关私有财产权问题的历史回顾
    (三) 第四次修宪对私有财产权民法保护提出的要求
三、我国私有财产权民法保护的立法现状评析
    (一) 民法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立法现状
    (二) 私有财产权民法保护的立法现状评析
四、我国私有财产权民法保护的立法完善
    (一) 明确私有财产权的内容
    (二) 确立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
    (三) 规范征收、征用补偿制度
    (四) 修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之探析[J]. 王利明.  法学杂志. 2006(03)
[2]对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的思考[J]. 尹中安.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 2005(03)
[3]征收、征用与私有财产权保护[J]. 吕巧珍.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04)
[4]我国未来民法典中设置财产权总则编的理由和基本构想[J]. 马俊驹,梅夏英.  中国法学. 2004(04)
[5]私有财产权的保护[J]. 江平.  中国司法. 2004(07)
[6]宪法与私有财产的保护[J]. 王利明.  法学杂志. 2004(02)
[7]民法典制定中的几个重大问题[J]. 杨振山.  政法论坛. 2003(01)
[8]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立法构想[J]. 陈苇,杜江涌.  现代法学. 2002(03)
[9]“基本权利”析[J]. 徐显明.  中国法学. 1991(06)



本文编号:319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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