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平衡保护
发布时间:2017-07-03 13:23
本文关键词:网络空间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平衡保护
【摘要】: 言论自由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和保障的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之一,被认为是现代民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概念。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言论自由被赋予了新的理念和表现方式,可以说如今的网络成为相对而言更有言论自由的一个环境。作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的互联网络开启了真正“言论自由”的时代。网络空间言论自由体现着舆论力量,它的高参与性、开放度和集纳度,加上跨时空、超文本、大容量、强互动的魅力,为现实社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超强大的舆论空间。网络空间言论自由在多方面发挥着价值:网络信息的交互性、及时性、全球性,使网络空间言论打破了传统大众新闻媒体对话语权的垄断。网络空间言论自由扩大了言论自由的参与度,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地点和时间自由的发表自己的言论,不受物质条件、出身背景、文化程度等的影响;促进了文化传播,极大地节约了传播成本,提高了效率,有利于文化的传播和教育的开展,加速世界范围内人类知识的传递和世界文化的融合和交流;充当了社会的“减压阀”,它为百姓提供一个释放的空间,可以让人们把现实中的不满情绪宣泄出来,缓解人们的压力、减轻痛苦,疏导社会矛盾。同时,网络空间言论在揭露渎职腐败行为、谴责道德缺失现象等方面显示出了监督的强大生命力,有力的伸张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隐私权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网络空间隐私权是隐私权在网络领域的延伸。《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民法保护隐私权主要是防止其他自然人的侵犯,而宪法保护隐私权主要是防止来自国家机关和国家权力的侵犯。 由于网络空间言论的“无中心化”、匿名性、感性化和情绪化、反馈即时性以及把关的弱化性等的特点,使隐私权纠纷接踵而至,网民肆意披露他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恋爱婚姻等,给被害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极大损害。二者在法律方面的失衡保护问题更为严重。在网络空间言论自由方面:立法滞后且立法目的忽视言论自由,立法层次低且难以操作,立法笼统且不具有开放性;在网络空间隐私权方面,对隐私权的规定零散且不够重视,网络空间隐私权更是无法可依。 为此,在网络空间言论自由与隐私侵权之间必须找到平衡点,实现平衡保护。一方面保护网络空间合法的言论自由,另一方面保护网络空间隐私权。积极肯定网络空间言论自由的价值,但同时也要对它进行合理的限制。另外要厘清网络空间隐私侵权的抗辩事由:需要区别对待基于公共利益和经过当事人同意的网络空间言论、区别对待已作使之不可辨认处理和已为公众知晓的网络空间言论、区别对待国家官员和公众人物的网络空间隐私。最后我们需要在立法、行政和司法层面建立二者平衡的保障机制。
【关键词】:网络空间 言论自由 隐私权 平衡保护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1;D923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1
- 导言11-13
- 第一章 网络空间言论自由与隐私权13-30
- 第一节 言论自由及其在网络空间里的延伸13-19
- 一、言论自由的内容及范围13-14
- 二、言论自由的属性及功能14-16
- 三、言论自由在网络环境中的运用16-17
- 四、网络空间言论自由的特点17-19
- 第二节 隐私权及其在网络空间里的延伸19-30
- 一、隐私权的内容及范围19-22
- 二、宪法隐私权与民法隐私权的关系22-23
- 三、网络空间隐私权的特点23-26
- 四、隐私权在网络空间被侵犯的形式26-30
- 第二章 网络空间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保护失衡的种种现象30-45
- 第一节 网络空间言论自由的“限制”被滥用30-31
- 第二节 网络空间言论自由的“自由”被滥用31-39
- 一、“人肉搜索”热门事件回顾31-37
- 二、关于“人肉搜索”37-39
- 第三节 保护失衡法律方面的诸多问题39-45
- 一、网络空间言论立法滞后且立法目的不明显40-41
- 二、网络空间言论立法层次低且难以操作41
- 三、网络空间言论立法笼统且不具有开放性41-42
- 四、法律对隐私权的规定零散且不够重视42-43
- 五、网络空间隐私权立法过于原则性且不便操作43-45
- 第三章 网络空间言论自由与隐私权平衡保护的对策及建议45-76
- 第一节 平衡对网络空间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45-53
- 一、肯定网络空间言论自由的价值45-47
- 二、规范限制网络空间言论自由的理由47-49
- 三、规范限制网络空间言论自由的原则49-52
- 四、对网络实名制的一些思考52-53
- 第二节 厘清网络空间隐私侵权的抗辩事由53-62
- 一、区别对待基于公共利益和经过当事人同意的网络空间言论54-56
- 二、区别对待已作使之不可辨认处理和已为公众知晓的网络空间言论56-57
- 三、区别对待国家官员和公众人物的网络空间隐私57-62
- 第三节 完善网络空间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保障机制62-76
- 一、从各国的实践来看62-67
- 二、立法层面67-72
- 三、行政层面72-73
- 四、司法层面73-76
- 结语76-77
- 参考文献77-81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81-82
- 后记82-84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杜晓丹;网络舆论的伦理解析[D];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
2 曾云;论“三网融合”语境下公民言论自由的法律保护[D];广西师范大学;2012年
3 陈,
本文编号:51384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513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