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对应的国家义务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06 18:40
本文关键词: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对应的国家义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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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信自由是指公民具有自由选择通信方式、通信对象、通信内容的权利;通信秘密是指公民与他人的信件、电报、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通信载体中的一切内容,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偷看、窃听或者未经允许采取其他方式获取。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是广义通信自由权利的两个方面,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学界的主流观点也认为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是一项自由权,法律对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的保护属于人身自由范畴。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不仅保障了人的身体自由和精神自由,同时还体现了人性尊严,是基本人权的一种。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还与言论自由权、个人信息自决权、隐私权等权利密切相关,其在权利体系中有着重要地位。由于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包括了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两个方面,其内涵十分丰富,外延也随着社会的信息化以及通信技术的更新而不断扩大。因此,对于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的保护十分复杂。虽然我国宪法第四十条确认了我国公民享有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但宪法作为基本法毕竟是纲领性法律,通常对基本权利只作出原则性的概括规定,缺乏保障内容的细化。人们在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受到侵犯时一般难以直接适用宪法来获得,对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的保障还有赖于一般法律对其作出的具体化规定。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面临的现实威胁不仅有传统威胁还包括新兴威胁,仅凭个人力量无法保护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不受侵犯,本文着重探讨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对应的国家义务以及保障国家义务得以履行的立法建议。第一部分针对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的现行解释进行了阐述。该部分从“通信”与“通讯”的涵义分析、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的概念、范围及性质四个层次剖析了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的深层内容,为后文国家义务内容的探讨作铺垫。第二部分从网络时代的社会背景出发,具体分析介绍了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面临的传统威胁和新兴威胁,反映了目前我国在保护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时所遇到的主要问题,为下文针对现有问题提出对策奠定基础。第三部分首先阐明了国家保障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的现实意义,接着联系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国家义务的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论述了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对应有国家义务,从而展开讨论了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对应国家义务的具体内容。最后一部分从制度构建的层面为保障国家义务得以履行提出立法建议。首先,应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并修改现行《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其次,应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法定机关限制公民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应遵循的原则。第三,应修改《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允许被侵权人在要求国家赔偿时主张间接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第四,应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将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单独设立为一项具体的人格权进行保护。最后,应完善《社会保障法》,加大通信保障资金的投入,加快通信保障设施的建设,以保障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的实现。
【关键词】: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 现实威胁 国家义务 立法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1
【目录】:
- 中文摘要3-5
- Abstract5-9
- 引言9-11
- 一、对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的现行解释11-15
- (一) “通信”与“通讯”的比较11-12
- (二) 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的概念及两者之间的关系12-13
- (三) 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的范围13-14
- (四) 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的性质14-15
- 二、网络时代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面临的威胁15-20
- (一) 传统威胁15-17
- (二) 新兴威胁17-20
- 三、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对应的国家义务的确立20-24
- (一) 现实环境中国家保障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的必要性20-21
- (二) 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国家义务确立的理论依据21-22
- (三) 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国家义务确立的法律依据22-23
- (四) 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国家义务的内容23-24
- 四、保障国家义务得以履行的立法建议24-30
- (一) 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修改《监狱法》第四十七条24-25
- (二) 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限制公民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应遵循的原则25-27
- (三) 修改《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允许被侵权人主张间接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27-28
- (四) 完善民事法律救济途径28-29
- (五) 完善《社会保障法》,加快通信保障设施建设29-30
- 结语30-31
- 参考文献31-32
- 致谢32-3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4条
1 杨新军;杨练拾;;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宪法学思考[J];今日南国(理论创新版);2010年02期
2 严吉庆;;现代技术下通信自由和秘密的民法保护[J];改革与开放;2009年04期
3 刘素华;;论通信自由的宪法保护[J];法学家;2005年03期
4 张翔;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J];法学研究;2005年03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黎宗仁;宪法权利视域中的通信秘密[D];湖南大学;2007年
,本文编号:804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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