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的权利化困境与契约式规制
发布时间:2017-10-16 02:18
本文关键词:数据的权利化困境与契约式规制
【摘要】: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数据价值日益凸显,数据交易渐趋普遍,对数据赋权的主张多有显现。然而,数据客体特定性、独立性的缺失及主体分散化、多元化的杂糅使得数据财产权难以证成。再加上高昂的数据权利界定成本和数据权利化后面临的诸多窘况更加剧了数据权成行的难度。现实复杂的数据纠纷亟需法律的因应调适,既有数据利益亟待制度的稳定保障。在数据无法权利化的情形下,从事前"权利范式"规制转向事后"关系范式"调整,逐步构建起以契约式规制为核心、辅以代码技术调整和侵权责任法救济的数据纠纷化解路径,未尝不是一种可行选择。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数据 权利化 财产权 契约规制
【基金】:冯果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债券市场建立市场化法制化风险防范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14JZD008)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2.16;D923.2
【正文快照】: 目次 一、数据与信息:媒介与本体的二维剖释 (一)数据的界定:内涵及特征 (二)数据与信息的区辨:形似而质异 (三)数据的价值实现方式 二、权利化困境:数据财产权的证成掣肘 (一)客体特定性和独立性的实质缺失 (二)主体分散化和多元化的杂糅迷思(三)效率成本视角下权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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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04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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