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担保责任:主要内涵、理论依据及类型化
发布时间:2017-10-20 05:17
本文关键词:论国家担保责任:主要内涵、理论依据及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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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任务民营化导致国家责任发生了重大转变,国家不再承担公共任务的执行责任,转而承担国家担保责任。国家担保责任的主要内涵表现为国家对民间机构顺利进行公平竞争予以担保的义务,以及对公众持续获得高品质、便宜的产品和服务予以担保的义务。国家承担担保责任的理论依据是基本权保护义务理论、辅助性理论和国家与社会合作理论。作为一种新型的国家责任,国家担保责任可以类型化为国家管制责任、国家监督责任和国家接管责任。国家担保责任在未来的我国行政法学理论中必将占有理论基础的地位,未来的行政法也必将成为担保行政的法律。
【作者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任务民营化 担保国家 国家担保责任 担保行政法
【基金】: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科研项目《后民营化时代的国家担保责任研究》(项目编号:CLS(2015)D040)的部分研究成果
【分类号】:D922.1
【正文快照】: 〔1〕Vgl.J.Ziekow,Verankerung verwaltungsrechtlicher Kooperationsverh ltnisse(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imVerwaltungsverfahrensgesetz,Wissenschaftliches Gutachten,erstattet für das Bunderministerium desInnern,2001,S.179ff;W.Hofmann-Riem,Das Recht des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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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包振宇;;论房东对租赁住宅的适住性担保责任[J];特区经济;2011年03期
2 ;[J];;年期
,本文编号:106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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