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污染因素犯罪司法现状透析及改良
发布时间:2017-11-16 15:03
本文关键词:陕西省环境污染因素犯罪司法现状透析及改良
【摘要】:陕西省环境污染因素犯罪司法存在刑事案件数量稀少,司法难以回应客观现实;案件分布类型分散,环境污染成多种犯罪的诱因;农民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主要犯罪主体,单位犯罪缺失;刑罚适用轻缓,实际服刑率低下等问题。具体症结外因源于行政法之牵制,包括行政环境立法和行政行为的影响;内因在于司法理念对于环境污染因素的忽视。因而司法现状之改良途径应一方面通过充实行政环境立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以妥当处置行政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要强化环境优先的司法理念。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法学院;西北大学法学院;
【基金】: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10G010)
【分类号】:D922.68;D924.3
【正文快照】: 陕西省作为古丝绸之路的起点与新欧亚大陆桥的重要枢纽,一带一路战略使其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环境安全是抓住这一发展机遇的前提和基础。涉及环境污染因素的犯罪是危害环境安全最严重的行为。笔者试图以涉及环境污染因素的刑事案件为切入点,考察陕西省环境刑事司法现,
本文编号:119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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