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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环境教育条例实施之后

发布时间:2017-12-16 14:09

  本文关键词:天津:环境教育条例实施之后


  更多相关文章: 教育条例 环境教育 指标约束 刚性要求 环境违法企业 生态文明 重点监控企业 公民环境 公众环境 地方性法规


【摘要】:正环境教育在天津成为有法律规定、有量化指标约束、每年必须落实的刚性要求,从"软任务"变成了推不掉的"硬指标"。2016年11月1日是《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这部《条例》自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扎扎实实、完完整整走过四年历程,对于依法推动天津环境教育、增强公民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分类号】:D927;D922.68
【正文快照】: 环境教育在天津成为有法律规定、有量化指标约束、每年必须落实的刚性要求,从“软任务”变成了推不掉的“硬指标”。 2016年11月1日是《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这部《条例》自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扎扎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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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绍林;;关于《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12年7月16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J];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2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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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报记者 郭文生 通讯员 闫平善;《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颁布实施[N];中国环境报;2012年



本文编号:129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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