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的必要性与科学性——以《G省社会救助条例》为例
发布时间:2019-11-24 02:27
【摘要】:正地方立法尚未认真探寻当地的实际情况,盲目比照法律、法规,在体例上崇尚法典式立法,在具体内容上大量照搬法律、法规的结构和条款,同时地方立法之间也相互"抄袭",致使地方立法数量庞杂、虚假繁荣。一些不当抄袭还降低了法律所应具有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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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方世荣;李志,
本文编号:256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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