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医疗中的过失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23 19:10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国内医疗多元化的发展,医疗行为从过去单一或少数医疗人员的工作模式,已蓬勃发展为分工精细的“团体医疗”型态。团体医疗在提升医疗效率,促进患者福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与此同时也让本就复杂的医疗过失认定更加扑朔迷离,这时运用刑法过失与共犯理论分析团体医疗中的过失责任便成为必然,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医疗行为的刑事问责基础。探讨医疗行为在刑法学中的定义以及问责基础,医疗行为应当重视侵害性与主体性,刑法应当规制医疗行为,但同时应注重谦抑性。第二部分团体医疗的概念与形态。对团体医疗的分工模式与现状做了简要分析。并将其分工形态基于阶段性,管领性与工种划分成六种形态。第三部分团体医疗与注意义务。论述了新过失论于团体医疗的适用性,认为医疗过失中的客观注意义务主要来源于法规与医疗惯例。而团体医疗的注意义务分有个人注意义务与共同注意义务之分,共同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是业务与行为上的相同。在判断注意能力时应当采用客观人标准。第四部分团体医疗与监督过失。将监督过失类型化,并讨论信赖原则的适用问题。监督过失分为管领过失,选任过失与带教过失三种。信赖原则的适用具有前提条件与禁止条件,并因配合度,危险度与分工类型三因素而有程度上的差异。第五部分不同分工类型下的过失责任判断。论述了基于不同分工形态下的过失责任问题。在结合前述归责方法的基础上,分别讨论水平独立形态、水平管领形态、垂直独立形态、垂直管领形态四种不同的情况。同时因果关系上不可因合义务替代行为免责。
【学位授予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16
本文编号:2727762
【学位授予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1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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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跃挺;;论医疗过失犯罪中信赖原则法理之适用——以垂直型组织医疗分工实践为视角[J];河北法学;2015年10期
2 甲斐克则;刘建利;陶沙;;医疗事故与刑法的职责[J];北大法律评论;2015年01期
3 龙敏;;组织医疗行为中过失责任的分配问题[J];河北法学;2015年02期
4 谷筝;;论监督过失的性质及适用范围[J];学术交流;2014年08期
5 周光权;;客观归责与过失犯论[J];政治与法律;2014年05期
6 陈璇;;论过失犯中注意义务的规范保护目的[J];清华法学;2014年01期
7 周光权;;客观归责方法论的中国实践[J];法学家;2013年06期
8 吕英杰;;论客观归责与过失不法[J];中国法学;2012年05期
9 王波;;团队医疗过失犯罪中的监督过失责任研究[J];法商研究;2012年04期
10 甲斐克则;刘建利;;医事刑法的基础理论[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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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颖峰;医疗过失的刑法学研究[D];武汉大学;2014年
2 谈在祥;医疗过失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
3 田磊;医疗过失侵权责任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
4 易益典;监督过失犯罪论[D];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
5 臧冬斌;医疗事故罪研究[D];武汉大学;2002年
本文编号:2727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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