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微博在信息公开中的法律地位及其完善
发布时间:2017-04-0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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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见微知著,微博不微”。随着2010年2月广东省21个地级市及广东省公安厅的官方微博率先开通并在网上建立起了微博群后,全国各地公安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引导下纷纷效仿,一时间警方微博遍地开花,在公安官方微博兴起的同时,不少警员个人也在网上织起了微博,这一系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公安微博,被网友称为“微博110”,当公安机关这样一个占据着官方强势的政府机构,通过一种不设门槛的“草根媒体”,将自身的话语权回归到与普通网民完全平等的姿态时,立刻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不可否认,公安微博相比传统的信息发布方式具有直观、迅速、快捷的巨大优点,在处理一些诸如群体性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同时,我们处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牵涉到“官方”的东西不能仅停留在好用的基础上,更要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进而发挥它的巨大优势。本文在探讨公安微博的内涵、功能及发展方向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其在信息公开中的法律地位,从信息公开的角度探讨其未来的作用,进而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基于这一认识,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和工作经验,就公安微博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功能定位问题展开一些法学层面的探索。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首先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现状,然后阐述了本文研究的目标、意义及创新点,最后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第二部分是详细阐述了公安微博的概念、特点及其发展缘由;第三部分是以济南公安微博为具体研究对象,分析探讨公安微博在信息公开中实际扮演的角色以及法律层面应当扮演的角色;第四部分是从实证角度指出当前公安微博在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而指出其功能定位方面的偏差;第五部分是在分析探讨上述问题的基础上,以法理为理论指导,借鉴优秀公安微博的实际经验,从法制角度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意图完善公安微博功能定位;最后是结语部分,站在全文的高度,全面梳理总结本文的观点。
【关键词】:公安微博 政府信息公开 角色 法治 功能定位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14
【目录】:
- 中文摘要9-10
- ABSTRACT10-12
- 第一部分 绪论12-15
- 一、选题背景12
- (一) 社会背景12
- (二) 法学背景12
- 二、研究现状及问题提出12-13
- (一) 对当前公安微博的肯定13
- (二) 发现公安微博存在一些问题13
- (三) 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13
- 三、研究意义、目标及创新点13-14
- (一) 研究意义13
- (二) 研究目标13-14
- (三) 研究的创新点14
- 四、研究思路14-15
- (一) 实证研究14
- (二) 理论研究14
- (三) 对策研究14-15
- 第二部分 公安微博的概念、特点及其发展缘由15-18
- 一、公安微博的概念15
- (一) 公安微博的内涵15
- (二) 公安微博的外延15
- 二、公安微博的特点15-16
- (一) 传播主体的特殊性15-16
- (二) 传播语言的活泼性16
- (三) 传播形式的直观性16
- 三、公安微博的发展缘由16-18
- (一) 网络科技发展迅速17
- (二) 网络问政趋势加强17
- (三) 客观法律环境的支撑17-18
- 第三部分 公安微博的实际角色及其法律应然角色18-27
- 一、公安微博的重要意义18-21
- (一) “济南公安“的社会评价和运作状况18-19
- (二) “济南公安”在公安政务公开中的经验及积极意义19-21
- 二、公安微博的作用及其优势21-23
- (一) 公安微博的主要作用21-23
- (二) 公安微博的主要优势23
- 三、公安微博在法律中的应然角色23-27
- (一)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24-25
- (二)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式25-27
- 第四部分 公安微博在功能定位方面存在的问题27-33
- 一、运行状况的实证案例27-29
- (一) A县的公安微博运行状况27-28
- (二) B市的公安微博运行状况28-29
- 二、实际定位偏差的常见现象29-30
- (一) 僵尸微博29
- (二) 官腔微博29
- (三) 平庸微博29-30
- 三、实际功能偏差的主要原因30-33
- (一) 意识观念误差30-31
- (二) 权利义务不明31
- (三) 监督制约不足31-33
- 第五部分 法治视角下公安微博功能重新定位33-38
- 一、公安微博功能重新定位的总体方向33-34
- (一) 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法律依据33
- (二) 以公开警务信息为追求目标33-34
- 二、公安微博功能重新定位的法治构想34-38
- (一) 法律明确规定公安微博34
- (二) 构建日常维护机制34-35
- (三) 明确以公安微博为代表的政务新媒体机制35
- (四) 公安微博可以追求语言生动,但应维护权威35-36
- (五) 明确公安微博的法律责任36-38
- 结语38-40
- 参考文献40-43
- 致谢43-44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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