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鉴定制度之重构
发布时间:2020-12-15 06:50
医疗纠纷的处理跨医学和法学两大学科,具有专业性与复杂性的特点。不论通过哪种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通常都需要进行鉴定。所以,医疗鉴定制度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多年以来,我国医疗鉴定制度最显著的特征是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并行的“双轨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主动或接到当事人申请时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进行的鉴定活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诉讼中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当事人委托进行的有关司法鉴定活动。2018年10月1日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设置了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指委托人委托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患者的损害后果、医疗过错行为与医疗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进行专业技术判断,并向委托人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根据规定医疗损害鉴定完全独立于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因此,当前我国医疗鉴定制度处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及医疗损害鉴定并存的“三轨制”。三种鉴定模式并行,...
【文章来源】:延边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现状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第二章 我国医疗鉴定制度概述
2.1 历史沿革
2.1.1 无鉴定阶段
2.1.2 “单轨制”鉴定阶段
2.1.3 “双轨制”鉴定阶段
2.1.4 “三轨制”鉴定阶段
2.2 鉴定模式
2.2.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模式
2.2.2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模式
2.2.3 医疗损害鉴定模式
2.2.4 鉴定模式存在的问题
2.3 鉴定主体
2.3.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体
2.3.2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主体
2.3.3 医疗损害鉴定主体
2.3.4 鉴定主体存在的问题
2.4 小结
第三章 域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医疗鉴定制度
3.1 美国
3.2 日本
3.3 台湾
3.4 小结
第四章 我国医疗鉴定制度之重构
4.1 在鉴定模式方面
4.1.1 建立“单轨制”鉴定模式
4.1.2 统一鉴定内容
4.1.3 统一鉴定赔偿机制
4.1.4 设立医事法庭,聘请医学顾问,完善司法审查权
4.2 在鉴定主体方面
4.2.1 设置多元化鉴定主体
4.2.2 加强鉴定主体的中立性与专业性
4.2.3 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义务
4.2.4 完善鉴定人责任追究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17850
【文章来源】:延边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现状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第二章 我国医疗鉴定制度概述
2.1 历史沿革
2.1.1 无鉴定阶段
2.1.2 “单轨制”鉴定阶段
2.1.3 “双轨制”鉴定阶段
2.1.4 “三轨制”鉴定阶段
2.2 鉴定模式
2.2.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模式
2.2.2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模式
2.2.3 医疗损害鉴定模式
2.2.4 鉴定模式存在的问题
2.3 鉴定主体
2.3.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体
2.3.2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主体
2.3.3 医疗损害鉴定主体
2.3.4 鉴定主体存在的问题
2.4 小结
第三章 域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医疗鉴定制度
3.1 美国
3.2 日本
3.3 台湾
3.4 小结
第四章 我国医疗鉴定制度之重构
4.1 在鉴定模式方面
4.1.1 建立“单轨制”鉴定模式
4.1.2 统一鉴定内容
4.1.3 统一鉴定赔偿机制
4.1.4 设立医事法庭,聘请医学顾问,完善司法审查权
4.2 在鉴定主体方面
4.2.1 设置多元化鉴定主体
4.2.2 加强鉴定主体的中立性与专业性
4.2.3 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义务
4.2.4 完善鉴定人责任追究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1785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2917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