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行政法论文 >

黄河流域协同立法的背景、模式及问题面向

发布时间:2021-01-06 18:32
  无论对于南北经济协调发展,还是北方尤其是西北地区生态保护而言,黄河流域的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需要国家立法层面提供更多的制度供给,但国家层面的黄河立法面临诸多困难,需要发挥地方立法的灵活性和积极性,为国家立法进行先行先试。尤其是通过区域协同立法的方式,扩大地方立法经验的样本范围,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在与上位法不冲突和保障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满足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的迫切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体制和机制,以重点领域和核心问题为突破,实现"以法治黄"的目标。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需要树立"流域治理"的理念,将流域治理纳入国家治理的大框架中,丰富和完善国家治理的层次和体系构成,推进流域治理现代化。 

【文章来源】:宁夏社会科学. 2020,(05)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黄河流域协同立法的背景
    (一)黄河流域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战略
    (二)黄河上游气候变化提出的新挑战
    (三)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及长江流域
    (四)黄河流域协同的现有平台和制度框架
二、黄河流域协同立法的边界及模式
    (一)“京津冀”模式
    (二)“长三角”模式
    (三)黄河模式的探讨
三、黄河流域协同立法的问题面向及解决
    (一)现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二)已进入立法程序的地方性法规的协调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
    (三)建立立法计划、立法程序和立法保障的协调机制
    (四)完善涉及黄河治理的地方立法实施的协同保障机制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区域协同立法模式探究——以长三角为例[J]. 宋保振,陈金钊.  江海学刊. 2019(06)
[2]我国现行流域立法及实施效果评价[J]. 王彬,冯相昭.  环境保护. 2019(21)
[3]区域协同立法的宪法法律问题[J]. 刘松山.  中国法律评论. 2019(04)
[4]关于推进黄河立法工作的思考[J]. 李肖强.  中国水利. 2011(20)



本文编号:296105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296105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192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