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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茶叶安全标准在惩罚性赔偿中的体系解释路径

发布时间:2021-02-17 12:53
  实践中观察到这样一种现象,在审理有关食品安全的惩罚性赔偿的案件中,一些法院在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认定上出现偏差,在相同的案件上对惩罚性赔偿条款的适用却不能统一,导致类似案件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影响了判决的稳定性。究其原因在于,学界和实务对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认识存在分歧。本文认为,若运用体系解释的方法,结合《食品安全法》的立法旨趣,深入理解《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中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所指向的情形,根据不同的情形分别适用第148条第2款即其但书条款,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将会得出一个相对客观一致的判决。 

【文章来源】:福建茶叶. 2020,42(0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问题的提出
2 基本案情及争议焦点
3 体系解释在本案中的运用
4 结语



本文编号:303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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