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追溯监管的困境与出路
发布时间:2021-02-26 00:10
现代社会食品安全风险不可知性、多样性、变动性、系统性等特征决定了传统风险规制的局限性,多元主体参与的合作监管与动态监管理念呼吁食品安全追溯监管,其以食品安全质量信息的记录与查询为依托实现食品安全的顺向可追踪、逆向可追溯、风险可管控,理应成为合作监管理念下应对食品安全风险的主要制度。目前来看,"制度缺陷""恶性循环""体系孤立"是阻碍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付诸实施的主要困境。制度上的缺陷导致食品安全追溯监管陷入传统规制的思维并造成了规制的恶性循环,规制的恶性循环又反过来阻碍了制度缺陷的弥补,体系上的孤立性与规制的恶性循环皆源自制度定位的失当,前者亦加剧了制度填补的难度。走出前述困境需要在追溯监管、标准制定与风险评估管理的体系融合基础上突破规制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为实现前述目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应当逐步构建,同时司法机关应当在个体诉讼与公益诉讼的过程中通过法律责任的追溯实现司法机制与市场监管的协调互动。
【文章来源】: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0,36(06)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传统风险规制的局限性与食品安全追溯监管的重要性
(一)传统风险规制的局限性
(二)监管理念的更新与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重要性
二、食品安全追溯监管的实施困境
(一)具体制度的缺陷
(二)传统规制理念下的恶性循环
(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孤立性
三、走出困境:“危害分析与
(一)“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的引入
(二)食品安全追溯监管的司法保障
结 语
本文编号:3051784
【文章来源】: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0,36(06)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传统风险规制的局限性与食品安全追溯监管的重要性
(一)传统风险规制的局限性
(二)监管理念的更新与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重要性
二、食品安全追溯监管的实施困境
(一)具体制度的缺陷
(二)传统规制理念下的恶性循环
(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孤立性
三、走出困境:“危害分析与
(一)“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的引入
(二)食品安全追溯监管的司法保障
结 语
本文编号:305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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