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立法护航美丽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21-10-31 23:28
<正>2020年7月31日,《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省内设区的市首部有关村庄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对村庄规划建设工作机制、村庄规划和实施、公共设施建设、农房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文章来源】:浙江人大. 2020,(09)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坚持政府主导引导各方参与
完善体系建设强化实施要求
管好“细枝末节”让村民安心
本文编号:3469069
【文章来源】:浙江人大. 2020,(09)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坚持政府主导引导各方参与
完善体系建设强化实施要求
管好“细枝末节”让村民安心
本文编号:346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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