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域下网络暴力的识别与规制
发布时间:2024-05-17 14:10
社会治理既包括现实社会治理,也包括网络社会治理。网络暴力是网络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其表现形式包括发表具有攻击性和侮辱性言论,公开揭露他人隐私,宣扬社会仇恨和极端思想等。当前我国在网络暴力治理方面还面临诸多困境:规制网络暴力与保护言论自由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价值冲突;互联网的开放互动特征使得网络暴力产生带有偶发性;互联网的高效传播能力使得网络暴力的影响范围扩大;法律应对网络暴力事件存在缺漏。为了更好地规制网络暴力,需要加强网络暴力的技术识别和内容识别,采取阶段性治理举措,实现网络社会综合治理;加强行政权行使的程序性控制,规范网络治理行为,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网络社会治理实践中的网络暴力
(一)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模式。
(二)网络暴力的内涵及特征。
(三)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
1.发表具有攻击性和侮辱性的言论。
2.公开网络参与人的隐私信息。
3.宣扬社会仇恨和极端思想。
二、网络暴力的治理困境
(一)公民权利保护与网络暴力规制存在价值冲突。
(二)互联网开放互动特征使得网络暴力发生存在偶发性。
(三)网络高传播速率使得网络暴力的影响范围扩大。
(四)现行法律在网络暴力规制方面存在缺漏。
三、网络暴力的治理对策
(一)网络暴力的双重识别。
1.技术识别。
2.内容识别。
(二)网络暴力的阶段治理。
1.预防阶段:构建多方协同防控体系。
2.监测阶段: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
3.处置阶段:发挥法律的惩戒作用。
(三)网络治理程序的合理规范。
1.避免公权力滥用。
2.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3.开展网络治理法治评估。
本文编号:3975706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网络社会治理实践中的网络暴力
(一)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模式。
(二)网络暴力的内涵及特征。
(三)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
1.发表具有攻击性和侮辱性的言论。
2.公开网络参与人的隐私信息。
3.宣扬社会仇恨和极端思想。
二、网络暴力的治理困境
(一)公民权利保护与网络暴力规制存在价值冲突。
(二)互联网开放互动特征使得网络暴力发生存在偶发性。
(三)网络高传播速率使得网络暴力的影响范围扩大。
(四)现行法律在网络暴力规制方面存在缺漏。
三、网络暴力的治理对策
(一)网络暴力的双重识别。
1.技术识别。
2.内容识别。
(二)网络暴力的阶段治理。
1.预防阶段:构建多方协同防控体系。
2.监测阶段: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
3.处置阶段:发挥法律的惩戒作用。
(三)网络治理程序的合理规范。
1.避免公权力滥用。
2.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3.开展网络治理法治评估。
本文编号:397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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