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渎职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22 15:01
本文关键词:食品监管渎职研究
【摘要】:随着科技的进步,食品行业也加入了很多科技的因素,科技因素的加入对社会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有些不良食品生产者和加工者却将科技用到了不当之处,致使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食品的加工者和生产者的道德滑坡只是其中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他们是食品进入民众餐桌前的最后一道防线,他们的渎职加速了食品安全事故范围的扩大。治理食品安全事故,不仅要对食品生产者和加工者采取措施,更要对食品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立法上明确渎职责任,因此《刑法修正案(八)》中的食品监管渎职罪应运而生,但还需要完善。本文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主线,将其分为四章内容。第一章内容是绪论。主要阐述了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章内容是食品监管渎职罪概述。这一章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演进,主要包括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演进过程和演进的特征。二是监管和渎职的含义。正所谓开宗明义概念先行,界定清楚概念是我们研究某一具体问题的前提,因此清楚界定监管和渎职的概念是我们对食品监管渎职罪进行探讨的前提和基础。三是食品监管渎职罪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对食品监管渎职进行了不同种类的划分。四是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其他犯罪之间的关系。通过对食品监管渎职罪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受贿罪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之间关系的分析,可以使我们对食品监管渎职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第三章内容是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犯罪构成及其缺陷。本章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体及其缺陷;二是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及其缺陷;三是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体及其缺陷;四是职罪的客观方面及其缺陷。这一章是本文的写作重点,因为只有分析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通过对该问题系统的分析,可以发现食品监管渎职罪在我国刑法中存在的不足,为从而为如何完善食品监管渎职罪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第四章是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完善。这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通过对食品监管渎职罪现存问题的分析,尝试着提出了几点相应的完善措施:一是对食品监管渎职罪犯罪主体的完善,包括犯罪主体表述、主体范围以及主体职责的完善;二是食品监管渎职罪犯罪主观方面的完善,包括主观方面的界定,并对共同过失犯和过失竞合犯及其责任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三是食品监管渎职罪犯罪客体的完善;四是对食品监管渎职罪犯罪客观方面的完善。主要是对犯罪结果的认定和增设危险犯这两方面进行分析;五是罪名设置的完善;六是法定刑的完善。增设资格刑、财产刑、增加主刑种类,同时降低立案标准。
【关键词】:食品监管 渎职罪 罪名分析 罪名完善
【学位授予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16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1. 绪论10-16
- 1.1 研究的背景10-11
- 1.2 课题研究目的和意义11
- 1.2.1 研究目的11
- 1.2.2 研究意义11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11-16
- 1.3.1 国内研究现状11-13
- 1.3.2 国外研究现状13-16
- 2 食品监管渎职罪概述16-22
- 2.1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演进16-17
- 2.1.1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演进过程16
- 2.1.2 食品监管渎职罪演进的特征16-17
- 2.2 监管和渎职的含义17-18
- 2.2.1 监管渎职的概念17-18
- 2.2.2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含义18
- 2.3 食品监管渎职罪分类18-19
- 2.4 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其他犯罪的关系19-22
- 2.4.1 食品监管渎职罪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关系19
- 2.4.2 食品监管渎职罪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的关系19-20
- 2.4.3 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受贿罪的关系20-22
- 3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犯罪构成及其缺陷22-29
- 3.1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体及其缺陷22-25
- 3.2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及其缺陷25-27
- 3.3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体及其缺陷27
- 3.4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观方面及其缺陷27-29
- 4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完善措施29-41
- 4.1 犯罪主体的完善29-31
- 4.1.1 完善犯罪主体的表述29-30
- 4.1.2 完善主体范围30
- 4.1.3 完善主体职责30-31
- 4.2 主观方面的完善31-34
- 4.3 客体的完善34
- 4.4 客观方面的完善34-37
- 4.4.1 犯罪结果的认定34-35
- 4.4.2 增设危险犯35
- 4.4.3 客观方面应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35-36
- 4.4.4 渎职行为与最终结果的因果36-37
- 4.5 罪名设置的完善37-38
- 4.6 法定刑完善38-41
- 4.6.1 区分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法定刑38-39
- 4.6.2. 增加资格刑39
- 4.6.3 增设财产刑39
- 4.6.4 增加主刑种类39
- 4.6.5 降低立案标准39-41
- 5 结语41-42
- 参考文献42-46
-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46-48
- 致谢4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4条
1 刘仁文;;中国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年04期
2 郭世杰;;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罪名拟定与立法体例[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2年03期
3 顾加栋;姜柏生;;食品安全监管渎职入罪的几个问题[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年08期
4 刘雪梅;刘丁炳;;监管渎职犯罪的主体问题研究[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09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刘国龙;[N];检察日报;2011年
,本文编号:9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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