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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电动辅助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型式安全审验管理办法部分条文

发布时间:2017-10-04 03:03

  本文关键词:台湾地区修订电动辅助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型式安全审验管理办法部分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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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2016年5月3日,台湾地区发布交路字第10550049511号令,修正"电动辅助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型式安全审验管理办法"部分条文,如下:第二条本办法所用名词释义如下:一、电动辅助自行车:指经型式审验合格,以人力为主,电力为辅,最大行驶速率在每小时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车重在四十公斤以下的二轮车辆。二、电动自行车:指经型式审验合格,以电力为主,最大行驶速率在每小时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车重(不
【作者单位】: WTO检验检疫信息中心;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合格证明书;证明文件;车重;审查报告;台湾地区;不合格项目;核验;速率控制;
【分类号】:D922.14
【正文快照】: 2016年5月3日,台湾地区发布交路字第10550049511号令,修正“电动辅助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型 式安全审验管理办法”部分条文,如下: 第二条本办法所用名词释义如下: 一、电动辅助自行车:指经型式审验合格,以人力为主,电力为辅,最大行驶速率在每小时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车重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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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96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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