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瑜伽的法律保护探析
发布时间:2017-10-13 04:29
本文关键词:创意瑜伽的法律保护探析
更多相关文章: 创意瑜伽 法律保护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摘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国家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任务,全国各大城市也相继推出相关政策支持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创意瑜伽赶上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大潮,成为文化艺术领域一个新兴的产物。创意瑜伽是以传统瑜伽为前提加上作者的创作性劳动转化而来,其产生和发展以传统瑜伽的体位和冥想法为基础。19世纪以后,创意瑜伽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显现惊人的经济利益和市场价值。创意瑜伽带动了庞大的瑜伽文化产业,例如创意瑜伽学校、创意瑜伽辅具生产商、创意瑜伽从业者等。市场主体对利益的追逐导致了权利归属问题的产生。2003年,OSYU诉比克拉姆案开启了创意瑜伽寻求法律保护的漫长征程。创意瑜伽的录音录像、书籍制品在市场中的传播可以受到相应的邻接权保护,而其本身适用事实汇编作品进行保护。在全球范围内,创意瑜伽产生时间尚短,缺少相关判例,亟待在法律意义上进行清晰的界定。无论是从著作权法还是专利法角度来看,创意瑜伽的法律保护都有其正当性。从理论层面来解读,从产业发展的视角观察,实现创意瑜伽的知识产权保护有益于激发创作的积极性,保护创作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而最终实现产业的蓬勃发展,其具体的适用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摸索。实践中,创意瑜伽除了适用汇编作品保护外,创意瑜伽中类似舞韵瑜伽这种符合著作权客体的独创性、表达性、可复制性几个作品属性的部分,也可以适用著作权法保护;亦可适用专利法对创意瑜伽中符合专利三性的新型辅助用具进行保护;对于一部分不能适用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保护的具有知名商业外观的创意瑜伽形式,则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兜底保护,规制瑜伽行业经营者的不当竞争行为,保护合法主体的正当利益。
【关键词】:创意瑜伽 法律保护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3.41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9
- 第1章 绪论9-14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9
- 1.2 研究综述9-11
- 1.2.1 国外瑜伽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10-11
- 1.2.2 国内瑜伽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11
- 1.2.3 国内外瑜伽的法律保护问题评述11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11-12
- 1.3.1 研究内容11-12
- 1.3.2 研究方法12
- 1.4 研究创新点12-14
- 第2章 瑜伽与创意瑜伽14-17
- 2.1 瑜伽的界定14-15
- 2.1.1 瑜伽的内涵14-15
- 2.1.2 瑜伽的发展15
- 2.2 创意瑜伽的界定15-17
- 2.2.1 创意瑜伽的概念15-16
- 2.2.2 创意瑜伽的分类16-17
- 第3章 创意瑜伽保护的正当性与必要性17-28
- 3.1 保护的正当性18-24
- 3.1.1 作为著作权客体的正当性18-23
- 3.1.2 作为专利权客体的正当性23-24
- 3.2 保护的必要性24-28
- 3.2.1 产业发展理论及内涵25
- 3.2.2 创意瑜伽的产业价值25-28
- 第4章 创意瑜伽保护的法律选择28-40
- 4.1 具有独创性的、连贯性动作、音乐:著作权法保护28-35
- 4.1.1 创意瑜伽的独创性29-31
- 4.1.2 创意瑜伽的表达性31-33
- 4.1.3 创意瑜伽的可复制性33-35
- 4.2 具有专利三性的辅助器具:专利法保护35-37
- 4.2.1 创意瑜伽辅助器具的新颖性35
- 4.2.2 创意瑜伽辅助器具的创造性35-36
- 4.2.3 创意瑜伽辅助器具的实用性36
- 4.2.4 专利申请人注意事项36-37
- 4.3 知名商业外观等:反不正当竞争法兜底保护37-40
- 4.3.1 创意瑜伽知名商业外观的概念37-38
- 4.3.2 创意瑜伽知名商业外观反法保护理据38
- 4.3.3 反法“一般条款”与“具体条款”的综合运用38-40
- 结语40-41
- 参考文献41-44
- 致谢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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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02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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