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关于反致制度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12 08:31
反致这项特殊的制度是依据国际私法的特殊冲突规范发展而来的。作为国际私法上极具特色的制度之一,该项制度不但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对国际私法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自反致制度产生之日起,赞成派和反对派关于反致制度的争论就从未停止过,其双方争论的焦点则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该制度的适用是否会破坏外国法律的完整性、是否会侵犯内国主权、能否保证法院判决结果的一致、是否能够扩大内国法律的适用范围、是否会加重受案法院的负担以及是否会造成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等等。然而,这两派关于反致制度的争论不但没有阻止该制度的发展,反而扩充了有关反致制度的理论体系并促进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用。现如今,采用反致制度的国家甚至占据了国际社会的绝大多数,这充分体现了反致制度在国际私法中所具有的不可比拟的作用。本文试图以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关于反致制度的最新规定作为研究对象,立足于我国关于反致制度的理论与司法实践之研讨,剖析我国反致制度的基本特点,阐述我国对待反致制度的应然态度,并试图就如何重构既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社会关于反致制度的立法与发展趋势的反致制度提出自己的一份见解,...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我国规定反致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一) 我国规定反致制度的理论基础
1. 赞成反致制度的理由
2. 反对反致制度的理由
(二) 我国规定反致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基础
二、我国关于反致制度之规定的基本特点
(一) 明确规定完全否定反致制度
(二) 采用概括性否定反致制度之立法方式
(三) 采用与以往司法解释完全不同的表述方式
(四) 全盘否定反致制度的问题所在
三、我国对待反致制度的应然态度
(一) 我国应当承认和接受反致
(二) 我国只能承认和接受狭义的反致
四、我国反致制度的重构
(一) 重构我国反致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 维护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2. 有限地承认反致制度原则
3. 对等原则
(二) 重构我国反致制度的立法方式
(三) 重构我国反致制度的法条表述
五、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法律适用中的反致与转致[J]. 李轩. 现代商业. 2013(23)
[2]国际私法反致问题的诠释学解释[J]. 翁杰. 社会科学家. 2013(07)
[3]反致制度刍议[J]. 王振友. 法制博览(中旬刊). 2013(02)
[4]论反致制度及我国的立法选择[J]. 陈晶,蒋中慧.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2(02)
[5]冲突法变革中反致的价值考量(下)[J]. 黄梓东. 中国律师. 2012(05)
[6]冲突法变革中反致的价值考量(上)[J]. 黄梓东. 中国律师. 2012(04)
[7]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争议问题[J]. 王胜明. 法学研究. 2012(02)
[8]国际私法反致制度研究[J]. 高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12(02)
[9]暗香浮动:双重反致的伦理密码[J]. 张春良.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2(01)
[10]论我国排除反致的合理性[J]. 李卓.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3)
硕士论文
[1]我国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研究[D]. 王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2014
[2]反致问题研究[D]. 段杨.河南大学 2012
[3]反致的基本理念及制度构建[D]. 贺小丹.西南政法大学 2010
[4]反致制度比较研究[D]. 谢少清.中国政法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393901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我国规定反致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一) 我国规定反致制度的理论基础
1. 赞成反致制度的理由
2. 反对反致制度的理由
(二) 我国规定反致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基础
二、我国关于反致制度之规定的基本特点
(一) 明确规定完全否定反致制度
(二) 采用概括性否定反致制度之立法方式
(三) 采用与以往司法解释完全不同的表述方式
(四) 全盘否定反致制度的问题所在
三、我国对待反致制度的应然态度
(一) 我国应当承认和接受反致
(二) 我国只能承认和接受狭义的反致
四、我国反致制度的重构
(一) 重构我国反致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 维护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2. 有限地承认反致制度原则
3. 对等原则
(二) 重构我国反致制度的立法方式
(三) 重构我国反致制度的法条表述
五、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法律适用中的反致与转致[J]. 李轩. 现代商业. 2013(23)
[2]国际私法反致问题的诠释学解释[J]. 翁杰. 社会科学家. 2013(07)
[3]反致制度刍议[J]. 王振友. 法制博览(中旬刊). 2013(02)
[4]论反致制度及我国的立法选择[J]. 陈晶,蒋中慧.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2(02)
[5]冲突法变革中反致的价值考量(下)[J]. 黄梓东. 中国律师. 2012(05)
[6]冲突法变革中反致的价值考量(上)[J]. 黄梓东. 中国律师. 2012(04)
[7]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争议问题[J]. 王胜明. 法学研究. 2012(02)
[8]国际私法反致制度研究[J]. 高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12(02)
[9]暗香浮动:双重反致的伦理密码[J]. 张春良.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2(01)
[10]论我国排除反致的合理性[J]. 李卓.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3)
硕士论文
[1]我国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研究[D]. 王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2014
[2]反致问题研究[D]. 段杨.河南大学 2012
[3]反致的基本理念及制度构建[D]. 贺小丹.西南政法大学 2010
[4]反致制度比较研究[D]. 谢少清.中国政法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39390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zhishichanquanfa/3393901.html
教材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