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证据问题思考
发布时间:2022-02-15 16:22
作为与互联网技术发展密不可分的新型经济形态,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证据的收集、固定、运用与传统的经济形式有重大的差异。为使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落到实处,在我国没有单独的证据法典的背景下,需要对《电子商务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证据规定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文章来源】:知识经济. 2019,(12)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保护证据规定评析
(一) 涉及“初步证据”的两个条款
1、初步证据的整体理解
2、“初步证据”的详尽程度
(二) 实际操作难度大的证明对象条款
1、“错误”的证明对象
二、《电子商务法》证据理解适用困境对策建议
(一) 明确“初步证据”的内涵
(二) 合理界定“错误”
(三) 举证责任的科学设置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举证责任
2、“恶意”的举证责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电商发展法律问题研究[J]. 伍自强,程媛. 电子商务. 2019(01)
[2]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治理的困境与解决路径[J]. 胡炜,马晓. 商业经济研究. 2019(01)
[3]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知识产权侵权通知的审查义务——以淘宝、天猫交易平台为例[J]. 夏江皓. 北大法律评论. 2017(01)
本文编号:3626945
【文章来源】:知识经济. 2019,(12)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保护证据规定评析
(一) 涉及“初步证据”的两个条款
1、初步证据的整体理解
2、“初步证据”的详尽程度
(二) 实际操作难度大的证明对象条款
1、“错误”的证明对象
二、《电子商务法》证据理解适用困境对策建议
(一) 明确“初步证据”的内涵
(二) 合理界定“错误”
(三) 举证责任的科学设置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举证责任
2、“恶意”的举证责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电商发展法律问题研究[J]. 伍自强,程媛. 电子商务. 2019(01)
[2]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治理的困境与解决路径[J]. 胡炜,马晓. 商业经济研究. 2019(01)
[3]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知识产权侵权通知的审查义务——以淘宝、天猫交易平台为例[J]. 夏江皓. 北大法律评论. 2017(01)
本文编号:362694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zhishichanquanfa/3626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