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会组织立法之价值分析
发布时间:2017-11-24 19:11
本文关键词:广东社会组织立法之价值分析
【摘要】:从广东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看来,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管理仍不适应城市快速的需要,并没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应有主体作用,进而言之,社会组织并没有能够负担起其应有的责任,社会组织的活力并没有充分激活。窥其原因在于一来当前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的限制,加之国家层面社会组织立法的滞后。二来是广东社会组织立法位阶低下,很多时候执法人员没有选择执法的空间,使改革打了折扣。因此本文试价值角度广东社会组织立法进行价值分析,评析广东社会组织立法的共同价值以及促进价值,根据广东现行立法分析广东社会组织立法的特殊价值,并且根据当前立法分析其不足,进而提出广东社会组织的价值完善对策。最后得出完善的立法有助于政社分开,利于社会组织承担广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为政府减轻社会治理的负担。从深层次来说,加强广东社会组织立法有助于广东社会法治建设,因为法治是追求合法性的事业,而法律则是所有规范体系中最重要的一项。
【学位授予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18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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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2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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