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17-11-19 06:12
本文关键词:信任、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摘要】:不同的国家治理模式有着不同的信任基础,只有与国家治理模式相匹配的信任模式才能促进国家治理的有效实现。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面临着从特殊主义信任模式向普遍主义信任模式的转型,从单向依附型信任模式向协商合作型信任模式的转型。法治实践可以从提供稳定预期、保障公民自治权利、规范治理方式等方面促进信任模式的转型,但法治发挥作用的前提是重建自身的公信力。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法学院;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基金】:2015年度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及其中国化研究”(项目编号15YJC710048) 2014年常州大学青年发展基金项目“国家治理法治化中的信任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4QN04) 2016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信任风险的法律分配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6SJB820028)的研究成果
【分类号】:D630
【正文快照】: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已经成为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但这一目标的实现仅仅依靠国家自上而下的推行不仅成本过高,而且也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背道而驰,为此应争取民众的认同、信任和支持,以降低治理成本,提高国家治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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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斌;;信任模式研究综述[J];理论界;2014年04期
,本文编号:12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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