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基本单元的选择:历史经验与理论建构
发布时间:2017-07-31 00:31
本文关键词: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基本单元的选择:历史经验与理论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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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基层治理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体系,包括行政基本单元、协调和服务基本单元及自治基本单元。自治基本单元是最靠近家户的一个单元,在历史上自然形成,其规模受农民参与的方便性和合作解决基本公共问题的能力约束,前者称为"参与约束",后者称为"能力约束",自治基本单元的规模就位于两者之间。农村基层自治基本单元的划定可以遵循五个原则:产权相同、利益相关、血缘相连、文化相通、地域相近。五个原则又可以称为"五个因素"。农村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就由"两大标准"和"五个因素"共同决定。"五个因素"决定基本单元在哪里,"两大标准"决定基本单元有多大,前者是充分条件,后者是必要条件。
【作者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关键词】: 中国农村 村民自治 基本单元 “能力标准” “参与标准” “五个因素”
【分类号】:D638
【正文快照】: 最近几年全国各地都出现了将村民自治从村庄下沉到小组、村落、自然村的现象。这种现象表明当前以村庄(俗称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无法实现村民自治的最大效能,农民正在努力寻找更适合于自治的基本单元。为此,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在有实,
本文编号:596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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