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协商“失灵”风险及其规避
发布时间:2017-08-03 16:10
本文关键词:社会组织协商“失灵”风险及其规避
【摘要】:社会组织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形式和重要渠道。积极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有利于推动治理现代化、发挥我国民主政治制度优越性。但是,社会组织协商也可能出现"失灵"现象,诸如协商群体极化、协商过程裂化和协商结果异化等。导致社会组织协商"失灵"的原因有:社会组织的自利行动取向、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失灵、社会组织协商的制度缺陷等。规避社会组织协商"失灵",需要做到三个方面:加强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协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协商能力建设。
【作者单位】: 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关键词】: 社会组织 协商民主 失灵
【分类号】:D632.9
【正文快照】: 2015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在规范性意义上提出“社会组织协商”这一概念,并将社会组织协商作为与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和基层协商相并列的协商形式。《意见》还明确强调,在对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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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61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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