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规制对公司价值作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09 05:02
【摘要】: 内幕交易从本质上来看是一个代理问题,并随着内幕人员和其他投资者间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加深而增强。规制内幕交易的基本理论依据是内幕交易侵蚀了处于商业组织中核心地位的信托关系。 对内幕交易进行立法限制可以调整股东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形成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从而影响企业的绩效。一般来说,大股东通常具有潜在的监督公司的激励,同时也具有强烈的从事内幕交易的动机。大股东的内幕交易利润可以认为是其监督公司的机会成本,严厉的内幕交易规制切断了大股东获取内幕交易利润的途径,因此迫使大股东对公司进行更多的监督,以获取较多的资本利得,从而减少了代理成本,提高了公司的价值。然而大股东对公司进行监督所花费的成本必须得到足够的补偿,内幕交易就是这样一种补偿来源。当大股东不能从内幕交易中获取充分的监督成本补偿时,大股东将减少对公司监督的投入,此时严厉的内幕交易规制反而增加了公司的代理成本,从而降低了公司的价值。 理论和实证显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是影响大股东获取内幕交易利润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内幕交易政策制定者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具体来说,当证券市场的流动性足够高时(相对于监督成本),严厉的内幕交易规制可以促使大股东与流动性投资者联合,并更多地对公司进行监督,从而减少代理成本,提高公司价值;如果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不够高,那么过于严厉的内幕交易规制并不能提高公司的价值。从大股东的激励角度来看,当公司股权较为集中,即市场流动性不够高时,倾向于选择宽松的内幕交易规制环境。此时,更为激烈的大股东与公司管理层共谋剥夺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将不可避免地发生。 我国证券市场中内幕交易现象较为普遍,传统内部人与法人从事内幕交易占较大比例。这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效率的低下和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紧密相关,比如缺乏有效治理的企业制度、功能残缺的市场制度、僵化的国有产权管理制度、薄弱的信用制度、非市场化的监管制度及粗放的法律制度等。与国际经验所不同的是,实证显示我国的内幕交易规制与不同类型的上市公司的价值均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内幕交易规制在增强公司治理,减少代理成本,提高公司价值方面的潜能。但是这从另外一个角度似乎也提供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效率低下、公司治理不力的佐证。因此在我国现阶段,大力加强内幕交易立法,规范内幕交易法律实施,完善企业并购市场,科学发展机构投资者以及改进公司治理结构等是提高我国公司价值的有力措施和制度保证。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3
【分类号】:F832.5
本文编号:2786647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3
【分类号】:F832.5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4条
1 陈翔颖;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特征与识别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1年
2 王一浩;监管环境、股权特征和信息泄露[D];复旦大学;2008年
3 耿斯;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现象及对策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
4 钟彩艳;我国股市内幕交易行为的识别方法与实证检验[D];辽宁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786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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