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育对中国青少年品德培养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15 07:52
【摘要】:拓展德育渠道,改进德育方法的呼声多年以来屡见不鲜。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随着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审美层次的逐步提高,也为从审美层面入手,通过各种艺术形式进行道德教育提供了可能。本文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背景、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综述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等问题。第二章主要包含阐述了音乐的德育功能。首先,理论基础部分从理论上回答了“音乐教育、音乐美育何以可能成为道德教育、品德培养的手段?”这一问题。本文认为,根本上来说这是由于道德教育、音乐教育都具有非功利性的特点。康德的道德理论拒斥了功利主义的道德观念,并揭示了道德的形而上学价值;黑格尔的美学理论则认为音乐具有呈现内心真实感受的特点,同时这种特点也是非功利的。另外,本部分通过对于我国古代、近代音乐教育思想与德育教育思想的总结梳理,印证了以音乐教育为手段,实行道德教育的可行性。第二章还通过音乐美育的“真”、“善”、“美”这三个维度,对音乐美育在品德提升方面的功能进行了概述。在此基础上,结合现有我国音乐教育的教学现状,对以音乐教育为手段实现品德提升功能的具体路径进行了简要概括。第三章结合本人对于长春市若干中小学以及课外辅导机构的实践调查,对中小学课内、课外以音乐教育为手段的德育现状进行综述。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以音乐教育为手段的品德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音乐课学科地位的弱化、音乐课教学结果的功利化、教师德育主体意识的缺失这三方面问题。并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四章结合上一章中实践调查得出的现状总结及原因分析,提出关于如何更好发挥提升青少年品德功能的建议。概括而言,结合教育活动的“双主体”理论,应分别从教师、学生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应发挥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同时也应重视音乐学习者在学习活动中的自主性、能动性作用。这其中对于发挥教师主体性作用的建议主要有:形成以学生为核心的人本主义教育思想;强化教师主体意识;树立学科德育理念、改善教育机制。对发挥学习者自主性作用的建议包括:建立对于教学结果的合理预期;树立长期学习的观念。第五章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简要概括。简而言之,以音乐为手段实行道德教育、提升品德的意义在于:强调感化、排斥“驯化”;提倡对于美的追求,追求情感的共鸣。提倡“浸入”,拒绝“灌输”;重视沉浸式的自发体验,反对被动的规则遵守。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G633.951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G633.95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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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生
本文编号:2756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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