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模式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14 11:44
【摘要】: 1999年11月第一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会后六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指出“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要实现高等学校后勤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的根本转变。”,要求各高校组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后勤服务实体,同时,在高等学校后勤系统规范分离的基础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他合适的范围内,组建跨高等学校的后勤服务集团(实体、中心或公司),以专业化、集约化、企业化等形式,承担本地区范围内高等学校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全国高校开始实施后勤社会化改革,在一无经验,二无现成模式的状况下,各高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如雨后春笋,进行得有声有色,总结出了不少宝贵的经验,也形成了不少适合各高校的改革模式。 武汉地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也进行得如火如荼,取得了不少骄人的成绩,如实现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根本转变,投资方式也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管理体制转变不完全,没有很好地完成《意见》提出的改革目标,特别是在组建高等学校后勤服务实体上进度太慢,步子太小。 以华中科技大学为实例对该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对其改革后运行机制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分析,得出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增强了后勤服务实体的竞争力,有利于高校的长远发展的结论。 针对武汉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现状,就如何构建武汉地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模式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清产核资,与主体分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校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事业单位与独立法人、甲方与乙方、正式工与外聘工等几种关系。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后勤社会化改革模式的选择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符合各高校的实际情况,但总体目标是有利于后勤服务实体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利于向专业化、集约化、企业化的方向发展。
【学位授予单位】:华中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G647.4
本文编号:2754926
【学位授予单位】:华中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G647.4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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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5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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