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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大虫皮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11 08:59
【摘要】:本文以吐蕃时期大虫皮制度为基本框架,分析公元七世纪至九世纪中叶大虫皮制度之具体问题,并研究吐蕃社会现象及其人们的观念。以下是本文的绪论及五个章节的组成部分。绪论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研究目的及本选题的意义,研究大虫皮制度旨在分析吐蕃时期军户与民户,尤其军户群体的思想观念、联想六种勇者标识与钦定六大法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及划清军政单位与三部英雄之间区域界限。此外,藏文历史文献所载北方野牦牛与南方大虫对区域文化研究亦有重大的意义;第二研究现状,主要回顾与展望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六勇饰、三部英雄、英雄勇虎律以及告身制度的研究状况。第一章社会背景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勇士意识及缘由,据藏文文献所述,聂赤赞普时期雅砻悉补野部落已开始吞并互不统属的邻近小邦部落。到赤芒伦芒赞在位时,悉补野王室基本上统一了整个青藏高原。根据十三世纪西藏历史分期法,即从上神系至中昌盛之间就是吐蕃社会制度发生变化的时期。然而相比上神系与下割据时期,吐蕃时期的勇士意识风格迥异,影响深远;第二勇士及其譬喻文化,由于世界各民族,各国家,尤其文化区域的差异性,使产生层出不穷,包罗万象的譬喻文化。相同西藏区域文化,尤其吐蕃时期社会现实中的勇士譬喻—野牦牛及大虫文化意识同后弘期转变对吐蕃大虫皮制度研究不容忽视。第二章大虫皮制度概述由三个部分构成。从公元六世纪开始,雅砻悉补野历代赞普逐渐对周围小邦及国家发动了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系列战争。此处论述吐蕃在大法中钦定的以及古藏文文献所载勇士定义。同样试论六种勇者标识与钦定六大法之间的内在关系及划清军政单位与三部英雄之间区域界限。第三章六勇饰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主要论述见于西藏传统史书与古藏文史料中的六勇饰各词的差异;第二回顾国内外六勇饰定义的研究现状,从而根据新发现史料对各勇饰的属性做了新的解释;第三主要论述吐蕃时期如何论军功、颁发六勇饰以及勇者在吐蕃社会,尤其在军户中的地位。第四章其他军功褒奖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勇士告身,铁告身是藏学学术界迄今为止没有解决的一个难题。此处主要论述藏文“Thabs”一词的定义以及铁告身在传统汉藏史料中忽视的原因;第二重新整理与解读新发现古藏文吐蕃兵律所记勇者“娑瑞”的定义、内涵以及授予方式。第五章结论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大虫皮制度对吐蕃军事的影响,吐蕃在两百年来不断发动的战争过程中,勇者名誉、标识以及告身是整个军户始终争取的一个目的,大虫皮制度对军事术语、军政单位以及大法的影响持续至明清时期;第二大虫皮制度对吐蕃社会的影响,吐蕃为了促使参战的积极性,大规模地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大虫皮制度的建制,这就使得大虫皮制度在吐蕃人名、地名、家庭教育等各方面有了相应的影响;第三公元九世纪中叶吐蕃王国崩溃后,其大虫皮制度没有像从前那样的制约,从而制度本身的规范亦同吐蕃军政文化的衰落,在西藏传统史书及现实生活中渐渐消失。
【学位授予单位】:西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K28


本文编号:262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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