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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乐”之我见

发布时间:2021-07-03 22:04
  孔子对于"乐"的论述是中国一个美学思想的源流,乐是音乐,乐是由艺术而产生的快感。孔子提出礼乐并举的思想,将"乐"之作用提升到教化人心、调节社会次序的高度。其希望通过乐教来恢复礼治,从而沟通审美和道德之路,形成伦理规范,从而恢复到周礼制度。因此,"乐"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或审美活动,而是其伦理道德的载体或实现方式。 

【文章来源】: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22(01)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乐道之观
    (一)乐与礼
    (二)乐与仁
二、乐德之观
    (一)乐与贫
    (二)乐与忧
三、乐美之观
    (一)乐与教
    (二)乐与乐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孔子“乐”论的道德内蕴与伦理价值[J]. 韩敏虎.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3)
[2]论孔子“乐”的人生境界[J]. 李万刚.  东岳论丛. 2011(01)



本文编号:326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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