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的但不文明”的空间:乡镇敬老院“规训”的在
发布时间:2017-10-18 04:50
本文关键词:“公共的但不文明”的空间:乡镇敬老院“规训”的在场——基于山东省H镇敬老院的个案研究
【摘要】:敬老院本是人道主义的产物,但却存在"公共但不文明"的空间。福柯认为规训权力广泛存在于一切机构之中。山东省H镇敬老院日常生活所呈现的事实表明:"孤岛"式的敬老院中存在文档化、时空规制、身心交付的规训技术与规训机制。同时老人在幕后通过创造外部附加值与确证本体性价值的多元化微观行动实现了自主性的"突围"。因此,我们需要的敬老院是要在"规训"老人和尊重老人"自主性"之间取得一个微妙的平衡。
【作者单位】: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关键词】: 敬老院 规训权力 自主性
【分类号】:D669.6
【正文快照】: 乡镇敬老院是乡或镇设置的供养“三无”、“五保”老人或接待社会上的老年人安度晚年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1]因其面对广阔农村地区的养老需求而具有重大价值。目前学界的研究主要立足于敬老院的积极功能,探究敬老院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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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吕新建;;危险个人概念的产生溯源[J];河北法学;2012年06期
,本文编号:105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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