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地方分权改革初探
发布时间:2017-04-07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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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2年起,社会党上台后在法国推行了大刀阔斧的地方分权改革,对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进行了深刻的结构性调整,改变了法国长期的中央集权传统。 法国的地方分权是指地方团体在国家监督下管理地方事务,也就是说中央将涉及地方利益的部分决策权以及相应资源交由地方直接普选产生的地方行政机关。法国推行地方分权改革具有深刻的理论与现实动因。托克维尔的民主自由理论奠定了法国地方分权的思想基础,证明地方分权是民主社会中社会自由的坚强堡垒;随着市民社会的发展,市民政治成为常态政治模型,这成为地方分权的制度基础;公共品理论认为公共产品具有层次性,客观上要求中央与地方提供不同产品;行政职能理论提出资源配置必须遵循不同层级政府侧重面不同的原则,划分相应的事权与财权;正和博弈论立足权力划分的效果,追求良性互动下的中央与地方双赢;社会党的“法国式社会主义”理论则是社会改良道路上的智慧结晶,将地方分权作为民主自由的最好体制改革突破点。 现实中民主自由传统已经渗透到法兰西民族意识中,对地方自由的追求是本能的表达;法国行政机构的臃肿低效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容忍的诟病;严重的地方主义引发的国家解体危机使执政者意识到只有通过分权来保证统一;在右翼咄咄逼人的攻势中法国社会党必须顺应民意取得群众支持;全球化浪潮造成公共权威的转移,国家干预鞭长莫及,无法再满足社会个体需要,重塑中央与地方关系成为大势所趋。多种动因导致地方分权成为法国现实与历史的选择。 法国地方分权改革在扩大地方自治权限、增进地方民主的同时,也给法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为此,法国政府通过立法与司法等监督,有效地解决了地方分权后对地方自治团体监督缺位的问题。未来地方分权将在中央与地方的合作下继续发展。研究法国的地方分权制以期对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构建和完善提供可资借鉴之处。
【关键词】:地方分权 动因 监督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756.5;D956.5
【目录】:
- 中文摘要5-6
- Abstract6-9
- 引言9-11
- 第一章 地方分权的内涵与相关概念11-13
- 1.1 地方分权的内涵11-12
- 1.2 地方分权与权力下放12-13
- 第二章 法国政府地方分权的源流13-20
- 2.1 法国地方分权的历史沿革13-14
- 2.2 法国1982 年地方分权改革14-20
- 第三章 法国地方分权的动因分析20-36
- 3.1 理论动因20-29
- 3.2 现实动因29-36
- 第四章 地方分权下法国中央对地方的监督36-41
- 4.1 法律监督36-38
- 4.2 财务监控38-41
- 第五章 法国地方分权制的前景及其比较法启示41-46
- 5.1 法国地方分权制度的前景41-43
- 5.2 法国制度的他山之石43-46
- 结语:以自由与民主的名义46-48
- 参考文献48-50
- 附录 A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50
【引证文献】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关海棠;宪政架构下的地方分权研究[D];吉林大学;2013年
本文关键词:法国的地方分权改革初探,,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9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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