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切面与长时段——试谈宋元地方城市考古研究的两个面向
发布时间:2021-03-11 01:50
本文梳理了以往宋元地方城市考古研究,指出目前应重视两方面的新动向:对历史横切面的整体考察和对城址个案的历时性探索。在对历史横切面的整体考察中,对于新建城市的研究是一个重要的入手点与研究面向。对个案城址的历时性考察中,应重视考古工作及其方案设计,加强对城内建置变迁的研究。城市遗址体量巨大、沿用时间很长,因此城市考古工作需要将长期的工作成果像"拼七巧板"那样不断积累绘在一张总图中,并据此复原出不同时期的城市平面图,为其他方面和兄弟学科的研究奠定基础。
【文章来源】:华夏考古. 2020,(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部分图文】:
宋代北方地区新建城址的类型与规模分析
比对上述考古工作的报告可以发现,不同报告中对集宁路城址城垣重数和街道布局的报道有很大出入。城垣重数方面,除张驭寰将立有“集宁文宣王庙碑”的院落也算作一重城垣称作“里城”共三重城垣外,大多报告将前述院落认定为孔庙遗址,共内外两重城垣,也有的只报告了一重城垣,但各报告的数据出入很大。街道格局方面,从发表的图纸上看,也有很大不同。显然,对于集宁路城址的认识,还存在很大分歧。李逸友认为该城元代改称为路时将集宁县加以扩建,今日所见的内城当是金代集宁县城。元代扩建后在外城南部地区布置了两条纵街和三条横街,将这一片地区整齐划分为十二块街区[20]。这是较早提出城址金元有别,元代扩建的意见。魏坚、赵立波在详细梳理以往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提出金代集宁县无内城,元代不晚于皇庆元年(1312年)向西、南方向扩城,旧有金代集宁县城西墙和南墙遭到废弃,元代也无内城。他们还根据调查资料和卫星影像,复原了元代集宁路城的范围;并指出以往认为是孔庙的建筑群,应该是该城的衙署区域[21]。后来赵立波又撰文对上述认识稍作修正,认为元代城垣改建,原集宁县的西门瓮城与西墙南段均废,西墙北段加以利用与新筑的内城南墙相连,形成方形内城,位于整个城市东北角。城市分别向西和向南拓展,新筑西墙与南墙,形成内、外两重城垣[22]。
宿白在《隋唐城址类型初探(提纲)》一文中收集、分析了20世纪80年代初所能掌握的隋唐城址考古资料,将隋唐城址分为京城(长安)、都城(洛阳、太原、扬州等)、占地十六坊的大型府州城、占地四坊的一般府州城和占地约为一坊的小型州城与县城五个类型。(图一)并在类型划分的基础上,总结了六点:1.像长安城那样的布局,只有京城一例,这应是中央集权强有力的表现之一。2.除长安外,凡建宫的城,宫的位置都位于该城的西北隅,这实际是地方城制,因为有些州县的衙署即安排在这个位置。如此安排是因为中原地势一般西北高于东南,地方统治者占据城内高地,利于其控制全城并便于防御。3.隋唐建城有一定的等级制度,这种等级制度反映在一般的地方城上很有规律,据现有的资料,知有三个等级:十六个坊、四个坊和一个坊的面积。4.州府一级地方城的内部布局,也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在基本呈方形的城的每面正中开城门,内设十字街,把城内分为四大区,每大区的坊数,根据州府的大小而不同,如大州每大区四个坊,中等州每大区一个坊。5.县城是最小的城,面积约等于一个坊。6.以上各类型的城内的坊,布局相同:即以十字街分成四区以后,每区又设小十字街,被小十字街分割的四小区内,又设更小一级的十字街,层层十字街的区划是隋唐城市布局的特点[7]。值得注意的是,这六点可归纳为三个层面。宏观层面——城市之间,隋唐时期城市有一套等级制度,京城、都城和地方城的布局和规模有所区别。中观层面——城市布局方面,地方城市存在一定的模式,建有宫的城址将宫设于城内西北是地方城制的一种体现。微观层面——城市内部单元,存在坊区的划分,以层层十字街区划。这一研究是截至目前关于隋唐城址最为系统性也最具影响力的研究。显然,这一研究对于宋辽金元时期城市考古的研究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历史时期城市考古研究的范式。
本文编号:3075652
【文章来源】:华夏考古. 2020,(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部分图文】:
宋代北方地区新建城址的类型与规模分析
比对上述考古工作的报告可以发现,不同报告中对集宁路城址城垣重数和街道布局的报道有很大出入。城垣重数方面,除张驭寰将立有“集宁文宣王庙碑”的院落也算作一重城垣称作“里城”共三重城垣外,大多报告将前述院落认定为孔庙遗址,共内外两重城垣,也有的只报告了一重城垣,但各报告的数据出入很大。街道格局方面,从发表的图纸上看,也有很大不同。显然,对于集宁路城址的认识,还存在很大分歧。李逸友认为该城元代改称为路时将集宁县加以扩建,今日所见的内城当是金代集宁县城。元代扩建后在外城南部地区布置了两条纵街和三条横街,将这一片地区整齐划分为十二块街区[20]。这是较早提出城址金元有别,元代扩建的意见。魏坚、赵立波在详细梳理以往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提出金代集宁县无内城,元代不晚于皇庆元年(1312年)向西、南方向扩城,旧有金代集宁县城西墙和南墙遭到废弃,元代也无内城。他们还根据调查资料和卫星影像,复原了元代集宁路城的范围;并指出以往认为是孔庙的建筑群,应该是该城的衙署区域[21]。后来赵立波又撰文对上述认识稍作修正,认为元代城垣改建,原集宁县的西门瓮城与西墙南段均废,西墙北段加以利用与新筑的内城南墙相连,形成方形内城,位于整个城市东北角。城市分别向西和向南拓展,新筑西墙与南墙,形成内、外两重城垣[22]。
宿白在《隋唐城址类型初探(提纲)》一文中收集、分析了20世纪80年代初所能掌握的隋唐城址考古资料,将隋唐城址分为京城(长安)、都城(洛阳、太原、扬州等)、占地十六坊的大型府州城、占地四坊的一般府州城和占地约为一坊的小型州城与县城五个类型。(图一)并在类型划分的基础上,总结了六点:1.像长安城那样的布局,只有京城一例,这应是中央集权强有力的表现之一。2.除长安外,凡建宫的城,宫的位置都位于该城的西北隅,这实际是地方城制,因为有些州县的衙署即安排在这个位置。如此安排是因为中原地势一般西北高于东南,地方统治者占据城内高地,利于其控制全城并便于防御。3.隋唐建城有一定的等级制度,这种等级制度反映在一般的地方城上很有规律,据现有的资料,知有三个等级:十六个坊、四个坊和一个坊的面积。4.州府一级地方城的内部布局,也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在基本呈方形的城的每面正中开城门,内设十字街,把城内分为四大区,每大区的坊数,根据州府的大小而不同,如大州每大区四个坊,中等州每大区一个坊。5.县城是最小的城,面积约等于一个坊。6.以上各类型的城内的坊,布局相同:即以十字街分成四区以后,每区又设小十字街,被小十字街分割的四小区内,又设更小一级的十字街,层层十字街的区划是隋唐城市布局的特点[7]。值得注意的是,这六点可归纳为三个层面。宏观层面——城市之间,隋唐时期城市有一套等级制度,京城、都城和地方城的布局和规模有所区别。中观层面——城市布局方面,地方城市存在一定的模式,建有宫的城址将宫设于城内西北是地方城制的一种体现。微观层面——城市内部单元,存在坊区的划分,以层层十字街区划。这一研究是截至目前关于隋唐城址最为系统性也最具影响力的研究。显然,这一研究对于宋辽金元时期城市考古的研究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历史时期城市考古研究的范式。
本文编号:307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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