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的合法性根据与道德应对境界辨正——从恩格斯《论权威》谈起

发布时间:2021-01-30 18:45
  恩格斯反对无政府主义所主张的个人无限自由和否定一切权威的错误观点,肯定尊重权威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的必然性。权威是根据于"合法性"的。社会组织正是通过人们对于权威的自觉尊重才得以正常运行。对权威的理性尊重是社会组织乃至国家得以良性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基本条件,而权威主义和非权威主义都是不合乎辩证理性的。处于较高道德境界的权威观,应该是体现"康德式趋义性"和责任意识的权威观。它能够使人们摆脱传统权威主义和后现代非理性反权威主义的蛊惑,进而保持理性的政治伦理心态,推动社会走向优良秩序。 

【文章来源】:人文杂志.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权威的社会伦理实质及其合法性考察
    第一,真正的合法性是历史的。
    第二,真正的合法性是辩证的。
    第三,真正的合法性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二、两种片面性权威观的理性迷失及其现代文化价值取向
三、理性权威观选择的德性境界辨正及其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马克思的生产实践性形而上学[J]. 许斗斗,杨立.  学术研究. 2019(02)
[2]法国政治中的权威主义与反权威主义[J]. 谭融,高华柯.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03)
[3]论权威——兼论M.韦伯的"权威三类型说"[J]. R.马丁,罗述勇.  国外社会科学. 1987(02)



本文编号:300940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makesizhuyiyanjiu/300940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e50d7***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