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治理的自然义务观及其马克思主义底蕴

发布时间:2023-03-11 01:58
  自然义务观是新时代生态治理的核心理念之一,涵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等核心内容,具有丰富深刻的马克思主义底蕴。确立尊重自然的义务,这是"自然界对于人类的优先存在性和本原地位"思想的理念启示;履行顺应自然的义务,这是"自然规律对人类的刚性制约"思想的必然要求;践行保护自然的义务,这是"人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价值主体地位"思想的根本体现。切实推进新时代的国家生态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求在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基础上,自觉践行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的自然义务观。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确立尊重自然的义务:“自然界对于人类的优先存在性和本原地位”的理念启示
    1.自然界相对于人的先在性。
    2.自然界对于人类生存发展的本原地位。
    3.人类对自然界的应有尊重。
履行顺应自然的义务:“自然规律对人类的刚性制约”的必然要求
    1.自然界对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的根本制约。
    2.自然规律对人类行为的刚性约束。
    3.顺应自然规律开发利用自然。
    4.顺应自然属性提升人文发展水平。
践行保护自然的义务:“人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价值主体地位”的根本体现
    1.深化认识保护自然的价值。
    2.自觉反思人类对自然的掠夺行为。
    3.不断提升保护自然的能力。



本文编号:375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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